文章目录
继承
多个类有共同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将其抽取到另外一个类中,此类即为父类。
再让多个类去继承这个父类,则产生继承动作的子类就可以获取父类中的成员。
关键词:extends
继承——成员变量的特点
- Java中只能继承1个父类(1个儿子只能有1个亲爹)
- Java中允许多层继承(1个儿子,1个亲爹,1个亲爷爷)
- 子类只能获取父类中非私有成员
- 变量就近原则:谁离我近,我就用谁。eg:
有局部变量,直接用局部变量
无局部变量,有子类的成员变量,就用子类成员变量
无局部变量,无子类成员变量,有父类成员变量,就用父类成员变量
super
:获取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用法与this
类似。
继承——成员方法的特点
- 方法的重写:在子父类中,子类的方法和父类的完全一样,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覆盖),当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后,使用子类对象调用的就是子类的方法。
- 方法的重载:在一个类中,有多个重名的方法,但是其参数不一样(参数个数,参数类型,参数顺序),和返回值无关。
- 方法重写的应用场景:当父类的方法不能完全满足子类使用,这时候就需要重写父类的方法,并可以使用关键字
super
调用父类的方法(既可以保有父类的功能,也可以拥有子类特有的功能)。 - 方法重写的注解:
@override
,先输入@后,按住“alt”+“/”即可调出。不能重写父类私有的方法。子类修饰权限要>=父类的修饰权限,如子类方法修饰用public,父类用default。
继承——继承中构造方法的执行顺序
在有子父类继承关系的类中,创建子类的对象,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如果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没有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会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方法。总结一句就是,肯定会执行父类的构造方法,因为要给父类的成员变量初始化。
this 和 super 的区别
this
当前对象的引用:
- 调用子类的成员变量
- 调用子类的成员方法
- 在子类构造方法第一行调用子类其他构造方法
super
子类对象的父类引用
- 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 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第一行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继承的优缺点
优点:
- 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 提高了代码的可维护性
缺点: - 类的耦合性增强了。
抽象类
abstract
修饰方法和类
抽象方法
不同类的方法是相似的,但是具体内容又不太一样,所有只能抽取方法的声明,因此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具体方法体的方法就是抽象方法
抽象类
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就需要重写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这个类就得是抽象类。
抽象类的特点
- 抽象方法只能在抽象类里面
-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被
abstract
修饰 -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不能实例化),需要子类继承后重写即实例化
- 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的方法
- 抽象类和类的关系是继承——要么子类重写所有抽象方法,要么自己变成抽象类
抽象类的成员特点
- 成员变量:可以有成员变量,可以有常量(
final
修饰,final
可以修饰类、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 成员方法:可以有抽象方法,可以有非抽象方法
- 构造方法:可以有构造方法,给成员变量初始化
抽象类的细节
abstract
不可以与final
共存-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函数,虽不能实例化,但是有成员变量可以进行初始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