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
标识符是一个由数字、下划线、大小写拉丁字母和大多数Unicode字符组成的任意长度的序列。有效的标识符必须以一个非数字字符开头。标识符区分大小写,而且每一个字符都是起作用的。
在声明中:
可以用标识符来命名对象、引用、函数、枚举项、类型、类成员、命名空间、模板、模板特化、形参包、goto标号,以及其他实体,但是有以下的类外:
- 关键词标识符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 关键词只有在属性记号中可做他用,比如[[private]]是一个合法的属性,从C++11开始。
- 作为特定运算符与标点符的代用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 其中任何位置带有双下划线的标识符都是被保留的
- 以一个下划线跟着大写字母开头的标识符是被保留的
- 以一个下划线开头的标识符在全局命名空间中是被保留的
被保留的意思是:标准库的头文件可能#define或者声明这样的标识符以便其内部使用,编译器可能会预先设定这种非标准的标识符,而且名字重置算法可能会假定某些这样的标识符是没有被使用的,如果程序员使用了这样的标识符的话,其行为是未定义的。
僵尸标识符:
某些标识符只存在于以往的C++标准,换而言之,他们已经被移除。但是在特定语境中,他们为兼容早期的标准而被保留,如果不保留,将会引起多少之前的代码引发错误。
在表达式中
命名某个变量、函数、概念的特化(C++20起)或者枚举的标识符可以作为表达式使用,仅由这个表达式组成的结果,是该标识符所命名的实体。如果该标识符命名的是某个函数,变量、模板形参对象或者数据成员,则表达式的值类型是左值,否则是纯右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