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可维护性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优点: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具体实现
面向接口编程,当实现发生变化时,只需提供新的实现类,不需要修改高层模块代码
优点: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稳定性,提高代码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方法最少)接口上
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使用(包含很多方法的)单一总接口
优点:符合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得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迪米特法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
尽量不要在方法中引入别的类
优点: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里氏替换原则
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要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含义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含义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含义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要比父类方法的更宽松
含义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或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出)要比父类的更严格或相等。
优点1:约束继承泛滥,开闭原则的一种体现。
优点2:加强程序的健壮性,同时变更时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提高程序的维护性,扩展性。降低需求变更时引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