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则
1. SQL语句可以写一行或者多行,为了提高可读性,各子句分行写,必要时使用缩进;
2. 每条命令以 ; 或 \g 或 \G 结束;
3. 关键字不能被缩写也不能分行。
4. 标点符号:
必须保证所有的()、单引号、双引号是成对结束的;
必须使用英文状态下的半角输入方式,半角是指一字符占用一个标准的字符位置
字符串型和日期时间类型的数据可以使用单引号(' ')表示
列的别名,尽量使用双引号(" "),而且不建议省略as
二、 SQL大小写规范 (建议遵守)
MySQL 在 Windows 环境下是大小写不敏感的;在 Linux 环境下是大小写敏感的;
数据库名、表名、表的别名、变量名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
关键字、函数名、列名(或字段名)、列的别名(字段的别名) 是忽略大小写的。
推荐采用统一的书写规范:
数据库名、表名、表别名、字段名、字段别名等都小写;
SQL关键字、函数名、绑定变量等都大写。
三、注释
单行注释:#注释文字(MySQL特有的方式)
单行注释:-- 注释文字(--后面必须包含一个空格。)
多行注释:/* 注释文字 */
四、命名规则
数据库、表名不得超过30个字符,变量名限制为29个;必须只能包含 A–Z, a–z, 0–9, _共63个字符;
数据库名、表名、字段名等对象名中间不要包含空格;
不能重名:同一个MySQL软件中,数据库不能重名;
同一个库中,表不能重名;同一个表中,字段不能重名;
必须保证你的字段不和保留字、数据库系统或常用方法冲突,
若坚持使用,请在SQL语句中使用`(着重号)引起来
保持字段名和类型的一致性,在命名字段并为其指定数据类型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一致性。
假如数据类型在一个表里是整数,那在另一个表里可就别变成字符型了
举例:
#以下两句是一样的,不区分大小写
show databases;
SHOW DATABASES;
#创建表格
#create table student info(...); #表名错误,因为表名有空格
create table student_info(...);
#其中order使用``飘号,因为order和系统关键字或系统函数名等预定义标识符重名了
CREATE TABLE `order`(
id INT,
lname VARCHAR(20)
);
select id as "编号", `name` as "姓名" from t_stu; #起别名时,as都可以省略
select id as 编号, `name` as 姓名 from t_stu; #如果字段别名中没有空格,那么可以省略""
select id as 编 号, `name` as 姓 名 from t_stu; #错误,如果字段别名中有空格,那么不能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