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变量
在Java语言中,所有的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声明。
变量的分类主要分成两种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就是在类中,在方法块和语句块只外声明的变量。
成员变量应该至少被一个方法或者语句块引用
成员变量可以声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
成员变量对于类中的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是可见的
成员变量具有默认值的 int型的是0,布尔值的是false,引用类型的是null,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的时候指定,也可以在构造器中指定
上面的例子因为长度问题没有全部展示出来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两个方法都使用了“e”成员变量
当然成员变量也可以加修饰符的。
如果是用static修饰的那这个变量就是静态变量了也叫类变量。
静态变量
无论一个类创建了多少个对象,类只拥有类变量的一份拷贝。
静态变量除了被声明为常量外很少使用。
静态变量储存在静态存储区
静态变量在程序开始时创建,在程序结束时销毁。
与实例变量具有相似的可见性。但为了对类的使用者可见,大多数静态变量声明为public类型。
静态变量可以通过:类名.值的方式访问。
局部变量: 在方法块中的变量或语句块中的变量,方法形参也是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被执行的时候创建,当它们执行完成后,变量将会被销毁;
访问修饰符不能用于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只在声明它的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可见;
局部变量是在栈上分配的。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所以局部变量量被声明后,必须经过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当循环结束“i”的生命周期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