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2-里氏替换原则
简述: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只要父类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而且替换成子类不会出现任何的异常,但是反过来,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不一定能适用。
如需实现这一特性,需要满足以下四大细则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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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方法。
若是没实现,把子类a的实例赋值给父类b类型的变量,那调用b的方法时,a就无法实现,就会编译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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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可以有自己的个性。
与第一条相反,子类替换为父类时,因为子类的个性方法在父类中未能定义,所以会报错,叫做”向下转型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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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入参可以放大。
如果输入缩小了,那么父类替换为子类时,子类的方法会覆盖掉父类的方法,造成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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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出结果可以缩小。
返回值也要避免”向下转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