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抽象类必须使用abstract class声明,
一个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必须写在抽象类或者接口中。 格式:abstract class 类名{
// 抽象类
}
抽象方法
只声明而未实现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未实现指的是:没有“{}”方法体),抽象方法必须使用abstract关键字声明。
格式:abstract class 类名{
public abstract void 方法名() ;
}
不能被实例化
在抽象类的使用中有几个原则:
· 抽象类本身是不能直接进行实例化操作的,即:不能直接使用关键字new完成。
· 一个抽象类必须被子类所继承,被继承的子类(如果不是抽象类)则必须覆写(重写)抽象类中的全部抽象方法。
常见问题
1、 抽象类能否使用final声明? 不能,因为final属修饰的类是不能有子类的 , 而抽象类必须有子类才有意义,所以不能。
2、 抽象类能否有构造方法? 能有构造方法,而且子类对象实例化的时候的流程与普通类的继承是一样的,都是要先调用父类中的构造方法(默 认是无参的),之后再调用子类自己的构造方法。
注意:抽象不能实例化(new对象)也只是针对于开发者来讲,在系统中虚拟机JVM会帮助抽象类创建对象,如上子类对象实例化时,都是先调用抽象父类(在堆中开辟空间)的构造方法,然后再调用子类构造方法,所以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也只是对于我们。
抽象类和普通类的区别
1、抽象类必须用public或protected修饰(如果为private修饰,那么子类则无法继承,也就无法实现其抽象方法)。 默认缺省为 public
2、抽象类不可以使用new关键字创建对象, 但是在子类创建对象时, 抽象父类也会被JVM实例化。
3、如果一个子类继承抽象类,那么必须实现其所有的抽象方法。如果有未实现的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 abstract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