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设计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应该有且只有一个变化的原因。单一职责原则将不同的职责分离到单独的类,每一个职责都是一个变化的中心。需求变化时,将通过更改职责相关的类来体现。如果一个类拥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则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会有多于一个原因来导致这个类发生变化。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的职责,另外,把多个职责耦合在一起,影响复用性。
2. 里氏代换原则
这就是要求继承是严格的is-a关系。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如果一个软件实体使用的是一个子类对象的话,那么它不一定能够使用基类对象。例如:我喜欢动物,那我一定喜欢狗,因为狗是动物的子类;但是我喜欢狗,不能据此断定我喜欢动物,因为我并不喜欢老鼠,虽然它也是动物。
3. 依赖倒置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就是要我们面向接口编程,理解了面向接口编程,也就理解了依赖倒置。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根据标准写实现。
4.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通俗的讲就是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不需要的就不要提供。
5.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又叫作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简写LK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