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速递 | 数商:数据商品、数据商人和数据商业

主题词

数商;数据商品;数据商人;数据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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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推进,“数商”的概念越来越得到广泛关注。当前数商生态加速成势,数据价值持续释放,数字经济蓬勃兴起。首届2022全球数商大会在上海召开,以及上海市数商协会的成立,拉开了各地全面建设“数商”生态的序幕!

复旦大学朱扬勇教授团队在《大数据》预出版论文《数商:数据商品、数据商人和数据商业》,界定了数据商品、数据商人和数据商业的概念,将信息商品、数字商品和数据商品统一成数据商品;依据数据的商业活动,将数据商人分为数据供应商、数据服务商、数据贸易交易商;此外,他们分析归纳了自产自销模式、运营平台代理模式、数据交易场所模式3种数据商业模式。本文的研究成果丰富了“数商”的内涵,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商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题目:数商:数据商品、数据商人和数据商业

作者:叶雅珍,朱扬勇

单位: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上海市数据科学重点实验室

引用格式:叶雅珍, 朱扬勇. 数商:数据商品、数据商人和数据商业[J]. 大数据,  2023, 9(1): 2023003.

YE Y Z, ZHU Y Y. Data-Commerce-Ecosystem(DCE): data goods, data businessman and data commerce[J]. Big Data Research, 2023, 9(1): 2023003.

01

研究背景

当前,关于“数商”这个名词有多种不同的提法。比如,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中提到的“数商”是指数字商务;涂子沛在《数商》一书中提到的“数商”类似于智商、情商;黄丽华教授提出的“数商”则专指数据商人。实际上,整个数据市场的建设及数据商业活动不仅需要新型商人(数据商人),而且需要新型商品(数据商品)和新型商业(数据商业)。谈论“电商”时,其内涵包括电子商业活动以及其所涉及的商品和商人。如今,在谈论“数商”时,也应该包括数据商品、数据商人和数据商业等三方面内容。

02

数据商品相关概念及界定

与数据商品相关的概念有信息商品、数字商品、数据商品,目前存在三者混用的现象,有碍于相关商品的市场体系构建。考虑到当前市场上信息商品、数字商品、数据商品概念混用的局面,再加上3类概念术语描述的对象主要是网络空间中的各类数据,依据数据的物理属性、存在属性、信息属性,将三者统称为“数据商品”。

数据商品主要是指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一定产品形态,可独立计量的,用于交换并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网络空间中的数据产品。根据生产使用的不同阶段,可将数据商品分为投入品(生产要素)和终端用品两大类。

03

数据商人及分类

数据商人是指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或主要对象,开展实施有偿经济活动并负有一定社会责任的经济主体。数据市场中的数据商人可分为数据供应商、数据服务商、数据贸易交易商三大类。

  • 数据供应商是指以专业能力为数据市场提供各类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的商人,主要包括数据生产商和数据制造商。

  • 数据服务商是指围绕数据产品,提供专业化咨询意见、解决方案或技术服务等有偿经济活动的商人,主要包括:数据质量检测商、数据合规评估商、数据资产评估商、数据登记服务商、数据培训服务商、数据运送商、数据仓储商、数据营销服务商等。

  • 数据贸易交易商是指从事数据商品的买卖交换等贸易交易经济活动的商人,主要包括:数据中介商、数据行纪商、数据出口商、数据进口商、场内交易商等。

04

数据商业及主要模式

数据商业主要是指提供数据商品并实现其流通交换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从数据商品的市场运行模式发展来看,已经出现了自产自销模式、运营平台代理模式和数据交易场所模式3种。

  • 自产自销模式是指数据生产商经营销售自己生产、开发的数据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的商业模式。

  • 运营平台代理模式是指运营平台代理数据产品源或数据产品的运营、销售工作的商业模式。

  • 数据交易场所模式是指供需双方在某一符合条件的固定场所开展各类数据商品交易的商业模式。

在大力探索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的今天,也可以将数据商业活动分为数据交易所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大类,数据商品的商业模式中的数据交易场所模式属于场内交易,自产自销模式、运营平台代理模式则属于场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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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7ZBTPqPwgE3F-JS40ncroKaTTxbwxCXuX2LhYZ0nMeCFBa6gQZCd3stme_9vaF-cXkaV8txjusLuay8lyl6Bz0iCKKfsxuM07fDIw78ePYgyQozVBKgm-_pd2VW‍9p59x&uniplatform=NZK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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