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是一套经过反复使用的代码中发现的设计经验,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可复用性、类的可替代性、组件化、可移植性等等特性。
通过接口、抽象类、继承、实现、委托、抽象、面向接口编程、多态、重载、重写等方式使得代码的这些特性得以彰显。
二、设计模式的分类
每一种设计模式在现实中都有相对应的原理来与之映射,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但不仅仅包含下次23种设计模式,只是以下23种设计模式是最为突出、使用率较高、适用范围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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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型模式:主打一个create,关注的是对象的创建,常用于解耦对象的实例化过程,抽象了实例化的过程,也可以理解为将创建对象的过程进行了封装,作为客户程序仅仅只需要去使用对象,而不再去关心创建对象过程中的逻辑,创建型设计模式其中包括5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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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型模式:把类或对象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大的结构,或者说是一些类或对象组合在一起的经典结构,这些结构可以解决特定应用场景的问题,结构型设计模式其中包括7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桥接模式、外观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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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型模式:将多个类或对象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单个类或对象无法单独完成的任务,主要解决类或对象之间的交互问题。行为型模式其中包括11种(策略模式、模版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责任链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迭代器模式、命令模式、状态模式、备忘录模式、解释器模式)
三、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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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指的是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对程序进行扩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当需要添加新功能或进行改动时,应该尽量通过扩展已有的代码来实现,而不是直接修改原有的代码。 -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依赖倒转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基础,指的是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强调了模块间依赖关系的设计方式,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是继承与复用的基石,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基类,且系统的功能不受影响时,基类才能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基础类上增加新的行为。对于任意基类的使用,都可以用其子类来替换,并且系统的行为仍然保持一致。 -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降低接口之间的耦合度与依赖,方便升级和维护方便 -
迪米特原则 (Demeter Principle):
迪米特原则,也叫最少知道原则,指的是一个类应当尽量减少与其他实体进行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降低耦合关系。该原则的初衷是降低类的耦合,虽然可以避免与非直接的类通信,但是要通信,就必然会通过一个“中介”来发生关系,过分的使用迪米特原则,会产生大量的中介和传递类,导致系统复杂度变大,所以采用迪米特法则时要反复权衡,既要做到结构清晰,又要高内聚低耦合。 -
合成复用原则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尽量使用组合/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