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雷击
很遗憾,它拥有不同的值,具体取决于它的使用位置:
具体介绍
在方法中,this 指的是所有者对象
var person = {
firstName: "Bill",
lastName : "Gates",
id : 678,
full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firstName + " " + this.lastName;
}
};
单独的情况下,this 指的是全局对象。
实例
var x = this;
在单独使用时,拥有者是全局对象,因此 this 指的是全局对象。
在浏览器窗口中,全局对象是 [object Window]:
在函数中,this 指的是全局对象。
function myFunction() {
return this;
}
在 JavaScript 函数中,函数的拥有者默认绑定 this。
因此,在函数中,this 指的是全局对象 [object Window]。
在函数中,严格模式下,this 是 undefined。
"use strict";
function myFunction() {
return this;
}
JavaScript 严格模式不允许默认绑定。
因此,在函数中使用时,在严格模式下,this 是未定义的(undefined)。
在事件中,this 指的是接收事件的元素。
<button onclick="this.style.display='none'">
点击来删除我!
</button>
在对象中
在此例中,this 是 person 对象(person 对象是该函数的“拥有者”):
var person = {
firstName : "Bill",
lastName : "Gates",
id : 678,
myFunction : function() {
return this;
}
};
this.firstName 意味着 this(person)对象的 firstName 属性。
var person = {
firstName: "Bill",
lastName : "Gates",
id : 678,
full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firstName + " " + this.lastName;
}
};
call() 和 apply() 方法可以将 this 引用到任何对象。
call()
和 apply()
方法是预定义的 JavaScript 方法。
它们都可以用于将另一个对象作为参数调用对象方法。
您可以在本教程后面阅读有关 call() 和 apply() 的更多内容。
在下面的例子中,当使用 person2 作为参数调用 person1.fullName 时,this 将引用 person2,即使它是 person1 的方法:
var person1 = {
fullName: function() {
return this.firstName + " " + this.lastName;
}
}
var person2 = {
firstName:"Bill",
lastName: "Gates",
}
person1.fullName.call(person2); // 会返回 "Bill Gates"
在类中
在类中this指代所创建的类的实例。
js类的介绍
扩展
以下是我面试滴滴的一道面试题,就当作小练习啦
let obj = {
dev:'bfe',
a:function(){
return this.dev
},
b:(){
return this.dev
},
c:()=>{
return this.dev
},
d:function(){
return (()=>{
return this.dev
})()
},
e:function(){
return this.b()
},
f:function(){
return this.b
},
}
console.log(obj.a())
console.log(obj.b())
console.log(obj.c())
console.log(obj.d())
console.log(obj.e())
console.log(obj.f()())
问:上述代码控制台打印结果。
先别看分析,自己想想
在JavaScript中,函数的this值取决于它是如何被调用的。对于常规函数
,this通常指向调用该函数的对象(也称为调用上下文)
。对于箭头函数
,this在函数定义时就已固定,指向定义该函数的上下文中的this值。
现在我们来代码逐个分析:
obj.a():这里a是一个作为对象obj属性的普通函数,当它被调用时,this指向调用它的对象,也就是obj。因此,它会返回obj.dev的值,即’bfe’。
obj.b():代码中的方法b语法格式不正确。应该声明成类似于a的普通函数,例如b: function(){…}。如果修改后以与a相同的方式定义,那么结果将与obj.a()相同,返回’bfe’。然而,按照当前的写法,执行时会因语法错误导致程序停止,所以不会有输出,所以需要修改正确。
obj.c():c是一个箭头函数,箭头函数没有自己的this,它的this是继承自定义该箭头函数时的上下文,在这个例子中,就是全局上下文(假设该代码段不在任何其他函数内)。因此,除非全局上下文有一个名为dev的变量,否则this.dev将为undefined。
obj.d():d是一个匿名函数,但是它返回了一个被立即执行(IIFE)的箭头函数的调用结果。由于外层匿名函数的this绑定到其定义时的上下文,即obj对象,返回的内层箭头函数同样使用这个绑定的this,因此这里也会返回’bfe’。
obj.e():方法e是一个普通函数,它尝试返回this.b()的结果。但由于b本身是未正确定义的,这里同样会遇到一个问题。如果假设b是像a那样定义的普通函数,那么this.b()会成功执行并返回’bfe’。否则,如果保持原样,会因为b的定义错误而抛出异常。
obj.f()():
方法f是一个普通函数,它返回this.b。注意这里没有括号,所以它返回的是b函数本身,而不是调用结果。随后我们通过第二对括号调用这个返回的函数。同b一样,由于b的定义不存在或者不正确,这里要么会返回一个函数,要么因错误而停止执行。
假设b是正确定义的,则this.b将会指向b函数,但由于在全局上下文中调用(因为f()返回了b,然后直接调用b,没有指定调用上下文),this将是全局对象或undefined(在严格模式下),这可能导致无法访问dev属性,并返回undefined。
综上所述,如果忽略掉obj.b()的定义错误并假设它像obj.a()那样被定义,控制台打印顺序和结果将是:
bfe // 来自 obj.a()
bfe // 假设 obj.b() 被修正为普通函数
undefined // 来自 obj.c(), 在全局上下文中 this.dev 是 undefined
bfe // 来自 obj.d()
bfe // 假设 obj.b() 被修正且 obj.e() 运行成功
undefined // 来自 obj.f()(), b 方法如果没有绑定特定的this, 则在全局上下文中运行
其中如果知识不足的同学可能看不懂obj.f
他的外层是一个匿名函数:最外围的 function(){ … } 是一个没有名称的普通函数(匿名函数)。在你提供的代码上下文中,它应该被赋值给某个对象的属性或变量,或者作为回调函数使用。
他的内层是一个箭头函数:()=>{ return this.dev } 是一个箭头函数。与普通函数不同,箭头函数不绑定自己的 this,而是捕获定义时所在上下文的 this 值。
立即调用的函数表达式(IIFE):(()=>{ return this.dev })() 中的最后的一对括号 () 表示箭头函数被创建后立即执行。这是一个常用的模式,用于立刻执行一个函数并返回其结果。
把这三点结合起来解读,当这个匿名函数被调用时,因为它是通过函数声明的方式创建的,它的 this 值会依赖于调用它的上下文即’obj’。然后它返回并立即执行一个箭头函数。由于箭头函数本身不绑定 this,它会捕获外层匿名函数的 this 上下文。因此,内部箭头函数中的 this.dev 实际上访问的是外层匿名函数的 this.dev 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