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的初衷是在复习编译原理时,对于文法的二义性和语言的二义性的区别产生了疑问。其中对于语言的二义性的定义不甚理解,且国内网上的文章对于语言的二义性定义描述较为简单。因此,为了更好的理解语言的二义性,查询国外网站的信息,将定义整理如下。
先天二义性的语言(Inherently ambiguous Language):
假设L为一种上下文无关语言(CFL)。如果每一个与语言L = L(G)无关的上下文无关文法G都是二义的,那么L就是先天二义性的语言。
二义的文法不可靠,二义的语言也不适合作为一种作为一种编程语言。
值得注意的:
- 如果文法有二义性,并不意味着它的语言也有二义性,有可能它的文法是非二义的;
- 如果一种文法G1是二义性的,那么当至少存在一种生成该语言L1的无二义性文法G2时,该语言就是无二义性的。
参考资料:
https://www.gatevidyalay.com/language-ambiguity-ambiguous-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