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建筑工程冬期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能环保,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冬期施工。
本规程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是: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5C即进人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高于5C即解除冬期施工。
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对有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需要资料的私信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