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设计模式】- 序篇

写在前面

Hello,我是奔跑的蜗牛呀,很高兴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学习内容😳,若内容有误,请大家多多指正!!

前言

就我自身而言设计模式在开发过程中的使用不够灵活,并且还存在使用错误的部分情况,希望通过设计模式的学习,能够使得运用更加灵活,有较为深刻的印象。

一. 主要目的

  1. 提高代码复用性,当出现同一类型业务逻辑时,不需要重复编写代码。
  2. 提高代码可读性,便于其他人员阅读理解。
  3. 提高程序的可扩展性,当出现新的功能变动时,在不变更原有代码的前提下进行功能的扩展
  4. 提升程序的高内聚,低耦合特性。

二. 基本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或者方法只包含一个完整的职责。

最简单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主要用于控制类的粒度大小

  • 一个类应当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的职责,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一个类(大到模块,小到方法)承担的职责越多,它被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小,当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较多时,就相当于将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当其中一个职责变化时,可能会影响与其耦合职责的运作,因此要将这些职责进行分离,将不同的职责封装在不同的类中。
  • 将不同的变化原因封装在不同的类中,如果多个职责总是同时发生改变则可将它们封装在同一类中。

2. 开闭原则

软件实体扩展应当对外开放,修改应当对外关闭。

最重要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系统设计时使用抽象化设计,将具体的行为转移到其子类进行实现。

  • 开闭原则指在不修改任何源代码的基础上完成功能的扩展,程序在设计之初,较大可能存在欠缺考虑的场景,需要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进行功能的增加,通过开闭原则,既可以保证原有功能稳定运行,又能较为容易的实现场景的扩展。
  • 可以通过接口抽象类机制定义系统的抽象层,再通过具体类来实现业务功能,若需要扩展功能,只需要增加接口的新的具体实现类即可。

3. 里氏代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的使用其子类对象。

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使用多态的特性,通过子类扩展父类。

  • 在使用里氏代换原则时,应该将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让子类进行继承或者实现父类,可以较为容易的完成功能的扩展。
  • 在程序中尽量使用父类类型对对象进行定义,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

4.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与低层模块,都应当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面向对象设计的主要实现机制,要求面向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 在程序代码中传递参数或在关联关系中尽量使用层次高的抽象层类,使用接口抽象类进行变量类型声明,参数类型声明,方法返回类型声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而不是使用具体的类。
  • 在实现依赖倒转原则时,需要针对抽象层编程,具体类的对象通过依赖注入(1.构造方法注入,2.Set方法注入,3.接口注入),在定义类型时使用抽象类型,运行时传入具体类型的对象。

5. 接口隔离原则

建立单一接口,不需要的接口不进行依赖。

不该干的事情,一点都不干,该干的事情,一点都不留。

  • "接口"存在两种不同的含义:
    • 语言中具体的接口被Interface关键词修饰,接口应该尽量细化,根据职责的不同分别定义不同的方法,确保使用起来较为方便,并都承担单一角色,同时接口的方法应该尽量少,每个接口中只包含一个客户端(业务逻辑类)所需要的方法即可,为不同客户端提供宽窄不同的接口。
    • 一个类型所具有的方法特性的集合,是一种逻辑上的概念,可以理解为角色,一个接口只能代表一种角色,每个角色都有它特定的一个接口。

6. 合成复用原则

优先使用对象的组合,而不是使用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 合成复用的原则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中通过组合或关联关系,来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委派调用已有对象的方法达到复用功能的目的。
  • 白箱复用:
    • 继承复用会破坏系统的封装性,继承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父类的某些内部细节对子类来说是可见的,所以继承复用又称为白箱复用,如果父类发生了变化,子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变化。
  • 黑箱复用:
    • 组合或关联关系复用,是将已有对象纳入新的对象之中,因此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而成员对象的内部实现细节对于新对象来说不可见的又称为黑箱复用,成员对象的内部变化对新对象的影响相对不大,可以在新对象中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性的调用成员对象的操作。
  • 当两个类之间如果存在"某一个角色具有某一项责任"的关系时,则应该使用组合或者关联关系复用,如果存在 "一个类是另一个类的一种"的关系时,则可以使用继承复用

7. 迪米特法则

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

降低系统的耦合度,使类与类之间保持松散的耦合关系。

  • 迪米特法则中要求一个关键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如果系统符合迪米特法则,当某一个模块发生变动时,就会尽量少的影响其他模块,扩展相对容易。
  • 可以发生交互作用的对象应当仅包含以下几种:
    • 当前对象本身(this)
    • 以参数的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
    • 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如果成员对象是集合,则包含集合中的所有对象)
    • 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
  • 在应用迪米特法则时,任何对象都需要满足上面的条件之一,只能与以上对象发生交互,如果需要调用另一个对象的方法,可以通过引入一个合理的第三者来降低现有对象之间的耦合度。
  • 在系统设计中运用迪米特法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类的划分上,应当尽量创建松耦合的类,类之间耦合度越低,越有利于复用。
    • 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其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的访问权限。
    • 类的设计上,只要有可能,该类型应当被final修饰符修饰。
    • 其他类的引用上,一个对象对其他对象的引用应当降到最低。

三. 总结

主要学习了设计模式的七大基本原则及设计模式的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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