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除了公司公章外,随着公司的经营活动也会产生各种印章,如合同印章、业务印章、发票印章、财务印章等,那么它们有什么区别呢?它们之间? 是否需要登记,丢失了怎么办?
1. 各种公司印章的用途
公章是具有最强法律效力的印章,代表公司的行为。 文件一旦加盖公章,在法律上即表示公司同意并认可该文件所记载的内容及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应由公司承担,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已加盖公司公章。盗用、伪造等。 公章一般用于公司对外经营,主要针对企业客户,主要形式为合同、通知函、交货单、报表等。合同专用章是与外部签订合同时专门使用的。 如果公司没有专用合同印章,可以使用公章。 合同印章具有排他性,即只能加盖在合同上,加盖在合同以外的文件上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章通常是指某个部门因业务需要而制作的公司印章,其法律效力低于公章。 业务章节多用于公司内部部门文件交流。 严格来说,业务章只代表公司某个部门的行为,而不是公司的行为。 在对外事务方面,业务章往往只起通知作用。 因此,在使用公章时,应尽量减少外部使用的频率。 专用发票印章,顾名思义,只能在发票上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票专用章是指由发票使用单位加盖姓名、税务登记号码、发票专用章并盖章的印章。个人开具发票时。 发票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财务专用章。 2010年以前,发票可以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但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颁布后,法律明确规定发票上只能加盖专用发票印章。 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票据等公司会计及银行结算服务。 作为办理银行业务的预留印章使用。 公司财务事项一般都会加盖专门的财务印章。 除公章外,上述公司印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刻制。 但刻印必须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印单位进行,不得私刻。 2、印章需要注册吗?
2017年之前,刻制印章需要经过公安部门批准后才能刻制。 2017年后,“审批制”变成了“备案制”。 印章由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后,企业只需携带登记材料,选择登记区域内合法的刻章企业,刻章企业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纳入印章安全管理系统,并由公安部门备案登记。 印章审批制度变成了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企业可以选择登记或不登记。 不过,笔者建议,除了公章需要向公安部门备案外,其他印章也应向公安部门备案。 当公章被伪造、盗用或难以辨别真假时,注册印章就起到了识别真假的重要作用。 同时,注册印章对于警方识别公章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3. 如果我的印章丢失了怎么办?
印章不慎丢失后,需要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案回执,并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应注明丢失时间和印章失效时间。 如需重新刻制印章,需携带报警回执、登记声明、重新刻制印章申请表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前往指定印章公司刻印章。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空白合同或授权书盖章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不建议直接盖章。 加盖印章的行为视为公司对文件记载内容的认可。 如果想证明文件中表达的行为并非公司的真实意图,那么公司的举证责任就非常困难。 因此,盖章时要小心,仔细查看盖章文件的内容。 因民事诉讼需要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可在加盖公章的空白处注明用途:“本加盖公章仅用于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