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数据广播(英语:Radio Data System, RDS)是一种在传统的调频广播中嵌入少量的数字信息的通信协议标准。RDS规范了几种类型的信息传输,包括时间、局(站)识别和节目信息。
此标准开始是作为欧洲广播联盟的一个项目,但现在已经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国际标准。
RBDS (Radio Broadcast Data System)是美国版RDS的正式名称。[1]这两个标准只是略有不同。
由于在57千赫的子载波上以1187.5bps的速率同时传输数据,因此,在每一个数据位中都有48个周期的副载波。RDS的副载波设置为19 kHz的调频立体声导频音的第三谐波以减少数据信号之间的干扰和互相调制,立体声导频和38 kHz DSB-SC立体声差信号。(立体声差信号至多延伸至53千赫,给RDS信号留下4千赫的下边带。)
使用该协议的数据在发送时可以纠错。RDS规定了包括私人(内部)功能及“打包”未定义的功能在内的许多功能。
发展
RDS的出现是受到了汽车广播信息系统(Autofahrer-Rundfunk-Informationssystem ,ARI)的启发。[2] ARI用57 kHz的载波指示交通信息。
EBU技术委员会发起了一个项目,在1974年巴黎会议制定一个类似于ARI的系统,但它更灵活——能够自动重新调整接收器,并在一个广播网络传送多个不同频率的广播节目。调制系统基于瑞典的寻呼系统,基带编码是新设计,主要由英国广播公司和IRT开发。EBU在1984年首次发布RDS规范。
选择频率功能的增强被添加到标准,1990年,它成为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公布的标准。[2]
1992年美国国家无线电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