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级:
一个选择器的优先级可以说是由四个部分相加 (分量),可以认为是个十百千 — 四位数的四个位数:
千位:第一等级,典型代表 :行内样式属性,如 style=“”,权值为 1,0,0,0
百位:第二等级,典型代表 :ID选择器,如 #id=“”, 权值为 0,1,0,0
十位:第三等级,典型代表 : 类选择器(包含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或者伪类选择器),则该位得一分
个位:第四等级,典型代表:标签选择器
总结规律(一):
css优先级规则:
1.css选择规则的权值不同时,权值高的优先;
2.css选择规则的权值相同时,后定义的规则优先;
3. css属性后面加 !important 时,无条件绝对优先;
总结规律(二):
1.行内样式优先级最高,
2.ID选择器第二
3.然后是类选择器
4.最后是标签选择器
但是如果出现!important
那它的优先级最最最最高(慎用)
总结规律(三):
- 在权重相同的情况下,后面的样式会覆盖掉前面的样式
- 通用选择器 (*),组合符 (+, >, ~, ’ '),和否定伪类 (:not) 均不会影响优先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