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va中的的对象
创建对象
对象是根据类创建的。在java中,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新的对象。创建对象需要以下三步:
声明:声明一个对象,包括对象名称和对象类型
实例化:使用关键字new创建对象,只是为对象在内存中开辟一个空间
初始化:使用new创建对象时,会调用构造方法初始化对象,对象中的值赋初始值。
格式:
classType 对象名称=new classType()
2.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Java变量分为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实例变量(不以static修饰)、类变量(以static修饰)
局部变量:
形参(方法在定义中定义的变量)
方法局部变量(在方法内定义)
代码块局部变量(在代码块中内定义)
3. 构造器的重载
每个构造器都必须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参数类型列表
4. 方法的重载(overload)
重载(overloading)是在一个类里面,方法名字相同,而参数不同。放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每个重载的方法(或构造函数)都必须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参数类型。
重在的规则:
方法名字相同
被重载的方法必须形参列表不一样(参数个数或参数类型不一样)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返回类型
被重载的方法可以改变访问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不能作为重载函数的区分标准
被重载的的方法可以声明新的或更广的检查标准
方法能够在同一个类或者在一个子类中被重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