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继承、抽象类、注解

1. 继承

1.1 概述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1.2 格式

在继承关系中,“子类就是一个父类”,也就是说,子类可以被当作父类看待

例如父类是员工,子类是讲师,那么“讲师就是一个员工”,关系:is-a

定义父类的格式(相当于一个普通的类定义):

public class 父类名称 {
    // ...
}

定义子类的格式:

public class 子类名称 extends 父类名称 {
    // ...
}
1.3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如果不重名,访问没有影响

如果成员变量重名,则创建子类对象时,访问有两种方式

  • 直接通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等号左边是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 间接通过成员方法访问成员变量:该方法属于谁,则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区分子类方法中重名的三种变量

  • 局部变量:直接写成员变量名
  • 本类的成员变量:this.成员变量名
  • 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成员变量名
1.4 成员方法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创建子类对象,访问成员方法的规则

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如果没有则向上找

1.5 重写(Override)

在继承关系当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

重写(Override):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与参数名称无关

重载(Overload):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不一样

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注意事项

  • 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的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也相同
    • @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
    • 这个注解就算不写,只要满足要求也是正确的覆盖重写
  • 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
    • 如果是基本类型就必须是相同的
    • 如果是引用类型,子类重写的返回值类型必须是父类返回值类型的子类
    • 前提:java.lang.Object类是所有类的公共最高父类(祖宗类),java.lang.String就是Object的子类
    • 如:父类返回值为Object 子类返回值为String 这是可以的
  • 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 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 > private
    • 注:(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
  • 静态方法不可以被重写
    • 子类如果也写了跟父类一样的静态方法,即方法名、参数列表都相同,并且也加了static
    • 这称为将父类的静态方法隐藏,而非重写,这是属于子类的静态方法
1.6 构造方法

父类的构造方法不允许被继承也不允许被重写

继承关系中,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 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super()"调用,即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父类构造,后执行子类构造
  • 在子类构造中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重载构造,如果父类没有无参构造则必须要有"super(参数)"
  • 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写了则用写的指定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且必须是第一个

1.7 super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用来访问父类内容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1.8 this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用来访问本类内容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 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
    • this(…)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唯一一个
    • super和this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
1.9 super与this图解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1.10 继承的三个特点
  • Java语言是单继承

    • 一个类的直接父类只能有唯一一个
  • Java语言可以多级继承

    • C -> B -> A:A仍然是C的父类

    • java.lang.Object是继承体系中的祖宗类

  • 一个子类的直接父类是唯一的,但是一个父类可以拥有很多个子类

1.11 继承后的初始化顺序

父类静态成员 -> 子类静态成员 -> 父类对象构造 -> 子类对象构造

对于静态成员:访问修饰符不影响成员的加载顺序,跟书写的位置有关

2. 抽象类

2.1 概念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们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 抽象类:包含抽象类的方法

抽象类应用场景:某个父类只是知道其子类应该包含怎样的方法,但无法准确知道这些子类如何实现这些方法

  • 避免了子类的设计随意性
  • 避免了无意义父类的实例化
2.2 定义
  • 抽象方法:就是加上abstract关键字,然后去掉大括号,直接分号结束
  • 抽象类:抽象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抽象类才行,在class之前写上abstract即可

Animal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

    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

Cat类

public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Override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猫吃鱼");
    }
    
}
2.3 使用
  • abstract定义抽象类
  • 抽象类不能直接实例化,只能被继承,可以通过向上转型完成对象实例化
  • abstract定义抽象方法,不需要具体实现
  •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 static、final、private不能与abstract并存
  • 必须用一个子类来继承抽象父类
  • 子类必须覆盖重写抽象父类当中所有的抽象方法
    • 覆盖重写(实现):子类去掉抽象方法的abstract关键字,然后补上方法体大括号
2.4 注意事项
  •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 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 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 该子类可以重写部分父类抽象方法,然后继续作为抽象类被继承

3. Object类

3.1 介绍
  • 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亲
  • 一个类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明确表示继承关系,则默认继承Object类(包括数组)
  • Java中的每个类都可以使用Object中定义的方法
3.2 Object类当中的equals方法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即你书写的每个类都会继承有这个方法,比较的是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效果类似于==

如果需要比较具体的内容,可以在类中重写继承来的equals方法,比如String类内部就重写了该方法,故调用equals比较的是字符串的内容

重写Animal的equals函数,比较两个Animal对象是否一致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if (obj == null)
        return false;
    Animal tmp = (Animal)obj;
    if (this.getName().equals(tmp.getName()) && (this.getAge() == tmp.getAge()))
        return true;
   	else
        return false;
}

但以上重写的方法有强转,可能会因为类型不匹配而引发异常,由此可以增加一个重载的方法

public boolean equals(Animal obj) {
    if (obj == null)
        return false;
    if (this.getName().equals(tmp.getName()) && (this.getAge() == tmp.getAge()))
        return true;
   	else
        return false;
}
  • 继承Object中的equals方法时,比较的是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
  • 子类可以通过重写equals方法的形式改变比较的内容
3.3 Object类当中的toString方法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姓名:" + this.getName() + ",年龄:" + 
}
  • 输出对象名时,默认会调用类中的toString
  • 继承Object中的toString方法时,输出对象的字符串表示形式:类型信息+@+地址信息

4. 注解

4.1 介绍
  • JDK1.5 版本引入的一个特性
  • 可以声明在包、类、属性、方法、局部变量、方法参数等的前面,用来对这些元素进行说明、注释
4.2 分类

按照运行机制分

  • 源码注解:注解只在原码阶段保留,在编译阶段会被丢弃,如:@Override
  • 编译时注解:注解会在编译时期保留,在加载class文件时会被丢弃,如@NotNull
  • 运行时注解:在运行阶段还起作用,甚至会影响运行逻辑的注解,如:@Autowired

按照来源分

  • 来自JDK的注解
  • 来自第三方的注解
  • 我们自己定义的注解

单独的:元注解,如:@Target,表示注解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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