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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第十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品申报书
作品名称: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及其解决思路:基于农地
社会保障功能的视角
学校全称: 华南农业大学
申报者姓名
(集体名称): 谢小蓉
类别: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A类
□科技发明制作B类
说 明
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3.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此申报书可复制。
4.序号、编码由第十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填写。
5.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以4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附于申报书后,论文不超8000字,调查报告不超15000字。
6.作品申报书须按要求由各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统一寄送。
7.其他参赛事宜请向本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咨询。
A1.申报者情况(个人项目)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者情况栏内必须填写个人作品的第一作者(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者);2.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姓 名 | 谢小蓉 | 性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1年8月 | |||||||||||||
申报者情况 | 学校全称 | 华南农业大学 | 专 业 | 农业经济管理 | ||||||||||||||
现学历 | 博士生 | 年级 | 二 | 学制 | 3年 | 入学时间 | 2007.9 | |||||||||||
作品全称 | 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及其解决思路:基于农地 社会保障功能的视角 | |||||||||||||||||
毕业论文题目 | 我国农业结构调整与粮食安全问题研究 | |||||||||||||||||
通讯地址 | 华南农业大学校团委 | 邮政编码 | 510642 | |||||||||||||||
单位电话 | 85283396 | |||||||||||||||||
常住地通讯地址 | 华南农业大学六一北区 研究生宿舍3栋702 | 邮政编码 | 510642 | |||||||||||||||
住宅电话 | 13632439132 | |||||||||||||||||
合作者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所在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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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认定 | 学校学籍管理 部门意见 | 是否为2009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各类高等院校中国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是 □否 若是,其学号为:2007134008(部门盖章) 2009年 4月 13日 | ||||||||||||||||
院系负责人或导师意见 | 本作品是否为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是 □否 负责人签名:万俊毅 2009年 4 月 13日 | |||||||||||||||||
B2.申报作品情况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2.本部分中的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
作品全称 | 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及其解决思路:基于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视角 |
作品所属 领 域 | (B)A哲学 B经济 C社会 D法律 E教育 F管理 |
作品撰写的目的和基本思路 | 1、目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促进农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此,以农地流转市场为目标,基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视角开展研究。 2、思路: 第一部分:引言,文献回顾; 第二部分:通过设立经济模型假设条件,在理论上研究农村社会保障影响到农地流转以及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 第三部分:运用一种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分析农户家庭流转决策,探讨中国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 第四部分:总结,提出解决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困境的政策建议。 |
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1、视角创新。通过文献综述发现薄弱的农村社会保障阻碍着农地流转。由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使得流转低效率,农地流转市场发育迟缓。文章从此切入展开研究。 2、方法创新。以往关于农地流转的研究大多运用产权分析方法。本文改变研究方法,试图运用经济学数理分析和博弈论方法论证研究主题。 3、成果创新。建立流转市场必须重视建立农地政策内社会保障以及农地政策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推动农地流转市场的发展。 |
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 1、实际应用价值: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新时期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中国农业结束小农林立,农田经营过于碎片化,以及提高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然而,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土地流转如何才能避免伤害农民的利益,如何有益于“三农”的发展,仍然是一个需要审慎对待的问题。这正是本文选题的实际价值所在。 2、现实指导意义: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政策层面将允许多种形式促进农村土地的合法流转。围绕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对土地流转市场的困境进行研究,将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不同的视角,以及相应的政策启示。 |
作 品 摘 要 |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促进农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此,以农地流转市场为目标,基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视角开展研究。通过设立经济模型假设条件,在理论上研究农村社会保障影响到农地流转;运用一种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分析农户家庭流转决策,探讨中国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最后提出破解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困境的政策建议。 |
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会议或报刊上发表登载、所获奖励及评定结果 | 获得2009年“挑战杯”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
请提供对于理解、审查、评价所申报作品,具有参考价值的现有对比数据及作品中资料来源的检索目录 | [1]车茂娟、宋艺. 四川农地流转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 中国统计,2008(12):23-24 [2]杜超、谭术魁. 农地流转抉择的数理经济分析[A]. 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可持续发展会议论文集[C],2005 [3]傅晨、范永柏. 东莞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J].南方农村,2007(2):44-47; [4]黄贤金、尼克.哈瑞柯、鲁尔特.卢本、曲福田. 中国农村土地市场运行机理分析[J]. 江海学刊,2001(2):9-15 [5]李江苏、骆华松、毕安平. 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J]. 经济问题探索,2007(8):125-128 [6]刘克春 苏为华. 农户资源禀赋、交易费用与农户农地使用权流转行为[J]. 统计研究,2006(5):73-77; [7]钱忠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理论与政策分析 [J].管理世界,2002(6):35-45 [8]覃美英、程启智.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困境的成因探析[J]. 农业经济, 2007(7):19-22 [9]许恒周、曲福田.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J]. 农村经济,2007(4):29-31 [10]张照新.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及其方式[J]. 中国农村经济,2002(2):19-24 |
调查方式 |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会议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文件 □集体组织 □自发□其它 |
主要调查单位及调查数量 | 省(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单位 邮编 姓名 电话 调查单位 个 人次 |
管理部门签章 | 年 月 日 |
C.当前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说明:1.申报者可根据作品类别和情况填写;2.填写此栏有助于评审。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户处置土地权利的行为,指农户保留承包权,把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组织并从中获得收益。因此,实践中多用“农地使用权流转”这个概念来进行表达,或者用“土地流转”来简化表述(傅晨 刘梦琴,2007)。由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我国的农地流转应该仅是一种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通(钟涨宝 汪萍,2003)。李雪、陈小伍(2008)也指出,所谓农地流转,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农地的经营权流转。 目前农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管清友 王亚峰,2003),其主要集中于农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上。家庭承包制按“成员权”均分和调整承包土地,由此产生经营规模细小和分散的弊病。一般来讲,劳动的有效价格对小农较低,但土地和资本的有效价格较高,而大农正好相反。由此使得大农和小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取向,即大农倾向于吸纳资本、排斥劳动;小农倾向于吸纳劳动、排斥资本(罗必良,2000)。这种状况不能通过组织大规模的集体经营来解决,只能通过发展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来改善(傅晨 范永柏,2007)。土地自由流转可能产生边际产出拉平效应和交易收益效应(姚洋,2004),在完善的土地市场中使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达到帕累托最优,从而改善资源配置效率。还有学者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进行研究,提出应允许并鼓励农民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实现农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改进(吴桂英,2003)。土地流转不畅是农村耕地抛荒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杨涛等,2002)。有限理性的农民作出了抛荒、撂耕等选择,由此导致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的“运用无效率”或“X—无效率”。而允许农民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一定条件下以出租、转让、入股、委托经营等方式实现流转,让土地向种田能手手中集中,实现规模经营,也可改善耕地利用状况,实现耕地利用的X效率(吴郁玲 曲福田,2006)。有学者认为,农民增收是农地流转内在的动力源泉,农地流转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源泉(郑建华 罗从清,2004)。土地流转形式既具有经营性质,又是一种重要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上科望 李岩,2008)。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成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傅晨 范永柏,2007)。因此,结合我国国情探讨目前中国农民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具有紧迫性与重要性。 (一)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及特点 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的状况下,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模式(钟涨宝 汪萍,2003)。一些学者认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模式有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肖文韬,2005;傅晨 刘梦琴,2007;胡同泽 任涵,2007;李雪 陈小伍,2008)。也有学者提出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六种模式:转包、返租倒包、股份合作制、租赁、土地信托、土地置换(钱良信,2002)。但有学者质疑,土地置换或者调整不属于土地流动(肖文韬,2005;傅晨 刘梦琴,2007)。土地调整产生于中国农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内在规定。频繁的土地调整对农户的经营预期、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性使用以及对土地的长期性投资都会产生损害,有效解决农地频繁调整的治本之策在于开辟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肖文韬,2005)。 在农地使用权流转形式中,转包是目前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史清华 贾生华,2003;肖文韬,2005;傅晨 刘梦琴,2007)。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地流转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由高收入户向低收入户流转,流转方式也由以转包为主的形式向其他方式过渡(史清华 贾生华,2003)。有学者提出租赁土地是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戴中亮,2004)。农户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土地租赁市场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陈和午 聂斌,2006)。从实践来看,长三角地区农户家庭的农地增减采用的方式多为转包(史清华 徐翠萍,2007)。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是转包经营为主,反租转包为辅(谢正磊等,2005)。无论以哪种形式进行流转,其路径均可归于两类,一类是农用地使用权由拥有者直接流转给受让者的“直流式”流转;另一类是农用地使用权由拥有者通过“中间人”流转给受让者的“间流式”流转(邹伟 吴群,2006)。曹正勇(2008)以成都市为例,提出与目前成都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有两种:一是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地区出现的“农户+农户”型,如农户之间的土地转包、代耕、互换等都属于这种模式;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出现的“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业主”型,包括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土地重组等。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具有多样性的特点。(1)农户主体多样性。根据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的意愿强度,学有者将农户分成四类:①顽固型农户,满足于在自家的土地上精耕细作,没有农地流转的意愿;②观望型农户,有一定的农地流转意愿,行为选择的主要原因是对农地升值的预期;③情感型农户,农地流转对象的选择上无论是在社会空间还是在区域范围上都具有明显的情感性,不是完全按照理性模式追求“最优”的原则;④探索创新型农户。因为农地流转的机制没有现成的路可走,全国各地的条件各异,必须要有一大批探索创新者走出各具特色的农地流转之路,现代农业的目标方能见曙光(钟涨宝等,2007)。(2)决策主体不单一。既有农户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做出决策,也有土地发包方集体做出决策,决定性作用的是集体、社区乃至个别领导人的意愿(傅晨 刘梦琴,2007)。(3)支付形式多样。以土地租赁为例,农户土地租赁大多是有偿的,而且地租以粮食(或产品)支付为主,现金为辅,支付形式呈现多样化,且地区之间有一定的差异(陈和午 聂斌,2006)。 (二)农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地流转不足。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张谋贵,2003);到2003年底,这一比重也仅为7%~10%,沿海发达地区稍高一些(戴中亮,2004)。农户的自发流转仍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自发流转的承包土地面积占流转总面积的60%左右,农地流转价格低且较为混乱,地价相差甚远(孙瑞玲,2008)。综观我国农地流转不足的原因,学者们从土地供给和土地需求两个方面进行论证。一是农地流转的供给不足(钱忠好,2003)。基于现实条件的理性选择,偏低的市场交易价格降低了出让农地的收益,挫伤了农户的土地供给积极性(王克强 刘红梅,2001)。绝大部分从事农业的是中老年人,文化素质低,难以适应非农就业竞争,把土地作为生活的来源,土地的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依然较强(王克强 刘红梅,2001;傅晨 范永柏,2007),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邢姝媛等,2004),因此制约农地流转的供给(胡同泽 任涵,2007)。二是农地流转的需求不足。由于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结构调整和非农业发展,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张红宇,2002B;邢姝媛等,2004),影响资本流入(邢姝媛等,2004),因此,现有需求水平所决定的流转代价不足以调动起外出务工等农户出让其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意愿,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初玉岗,2001)。 2、农地流转不规范。中央关于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核心在于切实保障承包期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质态的清晰化和稳定化(盖国强,2000)。有学者注意到,有一半流转是农民自发私下进行,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强,在流转手续和程序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留下许多隐患(傅晨 范永柏,2007),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不规范(邢姝媛等,2004)。调研数据显示,在已经发放给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合同证书中,只有13.6%的合同证书中写有防止在30年内进行土地调整的条文,有25.6%的合同证书中写有允许在30年内进行土地调整的条文,且有3.9%的合同明确规定在30年承包期内进行土地调整(叶剑平,2000)。 3、没有明显提高效益。一是没有明显提高土地利益效率(傅晨 范永柏,2007)。虽然如此,有学者研究指出,尽管农地经营存在着效率恶化问题,但具体到转入户与转出户,其转包行为对缓解农地经营效率恶化均是有好处(史清华 徐翠萍,2007)。二是没有明显改善转出者的经济效益。人地关系紧张与大量耕地撂荒同时并存,使用权流转收益倒挂,无偿转包和倒补贴转包现象屡见不鲜。调查显示,转出户需要倒找钱的占整个转出户数的70%(韩连贵,2005;邓大才,2007)。农地流转市场还不健全,农地流转的价格普遍不高,有些甚至没有价格,即交易成本发现价格的功能发挥不够(史清华 徐翠萍,2007;邓大才,2007)。农用地内部流转交易能否实现,最终是看流转的利润大小,也就是讲不但要考虑交易成本,还要考虑交易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收益(邹伟 吴群,2006)。由于流转土地的双方都没有明显的经济利得,因而缺乏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傅晨 刘梦琴,2007)。 4、没有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和中介机构。大部分地区土地经营和使用权转移是排他性的,企业和外地农户极少承租和转包,因此土地使用权流转具有封闭性,影响农地流转(肖文韬,2005)。这种封闭性与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有关(张红宇,2002B)。有学者明确指出信息不灵、交易费用高是有转移土地欲望而最终没有转移的主要原因(钱文荣,2003;邢姝媛等,2004)。但是我国土地交易组织少(邢姝媛等,2004),没有建立农地流转的交易市场(胡同泽 任涵,2007),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发育滞后(傅晨 范永柏,2007)。一些学者通过实证进一步分析现行农地制度下农地市场难以发育的原因,归因于经济、农户自身的资源禀赋、社会等因素(田传浩 贾生华,2003)。更多的研究将土地难流转、市场难培育归因于不稳定的模糊的农地产权、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费用。有学者指出,乡村干部对农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经常性行政调整是抑制土地流转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原因(钱忠好,2003)。 5、土地流转中政府角色错位。由于我国的土地征用补偿具有不等价的性质,土地征用价格同出让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大致为1:10的关系,因此,以低价征用高价出让的方式获取资金成为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的首要选择。在有些乡镇,预算外收入的80%来源于土地出让收益(曲福田,2001)。因此,有46.7%的村违反中央政策,其留有机动地的比例超过本村土地的5%(其中,有16.4%的村机动地留有比例超过本村土地的10%)(叶剑平,2000)。有些地方第二轮土地承包方案往往由乡村干部自行决定,并未经2/3以上村民的同意(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1)。有学者实地调研进一步证实,乡村干部常常利用政策限定上的漏洞或乡规民约,极力收回他们对集体土地的控制权,并利用其局部的“立法”地位,维护、扩张其对土地的行政性调整权力(钱忠好,2003)。由于农户缺乏强硬的法律、法规的支撑(邢姝媛等,2004),虽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民集体市场意识不断加强,地方政府仍能采取更为委婉的方式对土地流转进行行政干涉,对集体土地流转收益进行强制分割(刘洪彬 曲福田,2006)。也有学者明确指出,要么部分政府干部思想僵化,不敢流转;要么政府权力在强制农地流转时“越位”而又放任土地流转、疏于规范服务时“失位”(胡同泽 任涵,2007)。 (三)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制约因素 1、土地细碎化。过细及高度分散的土地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樊纲,2002),是农业生产率提高的障碍,对农业产业化构成了严重的制约(余鹏翼 李善民,2004)。有学者运用计量经济模型从村级和农户层次探讨了土地细碎化的成因及其影响因素(谭淑豪等,2003)。另一些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户之间的流转是解决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张丁 万蕾,2007),而土地细碎化又反作用于农地使用权流转,制约农地流转。有学者论证过,土地过于零散,不利于农户在规模化的土地上耕作,无形中加强了农户的耕作强度(张丁 万蕾,2007)。 2、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使用权流转不稳定,主要受制于非农产业的发达程度和非农就业机会、农业经营的稳定性及农民收入的不确定性(张红宇,2002B;邢姝媛等,2004)。通过对江苏省和江西省农地制度演变与农地绩效的计量分析,学者指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对农地转让权弱偏好,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则对农地转让权和使用权具有强偏好(陈志刚 曲福田,2003)。在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面积的比例在最高的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而在内地,这一比例在最高的县(市)只达到10%~20%,一般在5%左右。学者对不同经济实力的省份进行分析,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为4%,安徽省约5%(张谋贵,2003)。一般来讲,经济发展水平、土地生产率高的地区如果土地市场发育较好,农用地内部流转程度高(邹伟 吴群,2006)。 3、农户的主体因素。农户作为农地经营的主体,他们的意愿与行为对于一个地区的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及机制和模式的选择有着根本的影响,进而影响该地区农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杜文星,2005)。农户家庭资源禀赋是影响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的重要因素(田传浩贾生华,2003)。学者们纷纷构建模型分析农地流转的内生影响。模型中所涉及的变量有家庭人口规模、家庭劳动者平均学龄、家庭经营非农化程度、家庭经营农地的细碎化程度、收入水平、家庭的社会声望(史清华 贾生华,2003;史清华 贾生华,2004),家庭初始分配耕地面积、家庭非农收入比重、家庭农地经营水平、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情况、土地调整情况(田传浩等,2004),非农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情况、户主年龄、受教育成员占家庭成员的比重、不工作的人数,家庭平均年龄(Yao,2000),户主的受教育年限、家庭非农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农户家庭的社会和经济特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张丁 万蕾,2007)。学者根据模型提出,户主受教育程度、户主的务农经验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户之间的流转(张丁 万蕾,2007)。其他学者也持同样的观点,认为高文化程度家庭农地经营呈现一种典型两极化,即“青睐”化与“离土”化。农地包入趋向于有一定文化基础,且这一文化程度与当前农业技术相适应的农户,若超过一定基础,则趋向包出耕地,从事非农业活动(史清华 徐翠萍,2007)。 4、兼业化水平。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家庭经济资源的配置均是朝着家庭经营非农化的方向转化(史清华,2000)。随着农户经济非农化进程的加快,农地流转行为明显增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逐渐淡化(史清华 贾生华,2003)。但目前农户可能并不具备彻底离开土地的能力,而从事农业的收益又太低,因此,兼业是很多农户的最优选择,是农村劳动力迁移的一个必经的过程(贺振华,2005)。农地流转过程通常不是直接由非农户一步到位流向纯农户,兼业户在其中扮演着桥梁与传递作用(史清华 徐翠萍,2007)。有些兼业农户的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尽管很小,却因出租土地的收入很低而不愿租出土地(王克强 刘红梅,2001)。兼营农业的农民工每年干农活的时间整体呈下上升趋势,20世纪90年代末,平均每个兼营农业的农民工每年务农时间在50天左右,而本世纪初增加到60天以上(朱明芬,2007)。 5、农民权利意识强度。有学者从法律的角度进行研究,强调农民的权利意识薄弱不利于农地使用权流转(梁亚荣 张梦琳,2007)。也有学者通过模型分析论证了法律认知水平对农户农地流转决策有显著影响(康雄华等,2007)。学者指出,农民权利意识的水平不高,一方面为一些意图侵害农民权利以获取自身利益的主体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为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埋下隐患。整体上说,土地承包中农民的权利意识已经具有一定水平,如对土地承包的发证态度、对土地流转的认知情况等。但依然存在很大问题,如很多农民对承包地的所有权归属不清或模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措施不了解等(梁亚荣 张梦琳,2007)。有学者总结出农地流转中侵害农民权益的三方面:一是土地流转操作不规范;二是土地改变农业用途;三是农地流转过程中过多地行政干预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许恒周 曲福田,2007)。 6、政策制度保障力度。有学者研究认为,赋予农民土地的长期使用权的真实意义在于稳定他们的社会保障(温铁军,2000)。理论界开始较为广泛地应用计量经济模型研究农地制度与农业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朱民等,1997)。有学者对浙江和江西两省449个农户的研究表明,稳定地权不可能马上就见到产量的效果,它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促进土地长期投资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姚洋,2000)。但也有学者以广东省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土地产权制度安排或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不但影响农民对农业用地旨在提高土地肥力的长期性投入,而且影响其农业用地的短期投入(何凌云等,2001)。“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推行更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但是,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表现出相当程度的产权残缺或不完全性并成为阻碍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一个重要因子(钱忠好,2002B)。有学者通过模型分析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观点,认为对农户农地流转决策起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农业税收政策(康雄华等,2007)。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创新 由于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决定我们的土地管理政策必须具有强烈的区域特征(陈江龙等,2004)。就单个制度创新形式而言,它们在地区差异显著的中国并不具有普适性,而往往只是在特定时期和区域产生的制度安排(陈志刚 曲福田,2003)。 1、两田制。“两田制”是将农户承包的土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前者按人均承包,其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后者按人均、劳均或招标承包,其目的是满足不同农户对土地经营的意愿。从本质上讲,“口粮田”的设计满足了农民稳定占有土地的心理;而“责任田”的设计,则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张红宇等,2002;杨鹏程,2006)。“两田制”既加强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稳定,又赋予了农民部分土地的转让权。有学者认为,“两田制”是实现家庭农场体制实施耕地规模经营的过渡阶段,可以化解家庭承包经营制的产权制度缺陷(陈平,2002;杨鹏程,2006)。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90年代后期的清理整顿,表明“两田制”可以取得一时之效,却无法标本兼治(杨鹏程,2006)。 2、规模经营。在土地对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重于生产功能的条件下,影响农户家庭经营投资行为的决定因素是土地规模(温铁军,2000)。有学者提出,实行规模经营必须坚持三个不变和具备三个前提条件: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发包权、管理权不变,承包户行使土地经营权;务工经商的劳动力超过劳动力总数的40%、人均耕地面积较多、农产品商品率超过50%;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团结,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多数群众有意愿(陈平,2002)。而迟福林在2001年的中国农业科技高级论坛第一次会议上也曾提到,在实践中,世界各国一般把60-70%的农业劳动力稳定地转入非农产业作为实现规模经营的起步条件(力伦,2001)。不过,学者们普遍认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农业社会化、商品化、现代化发展的。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因地而异的范畴。现阶段我国不同地区完全可以开始实行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级的土地规模经营(张侠等,2002;周玉刚,2007)。归结学术界的一些观点,基本有两点:一是认为推广农地规模经营势在必行,但要适时适度、因地制宜;二是中国现阶段不具备扩大农地规模经营的条件,农地规模经营不适合中国国情(樊万选,2008)。 3、“四荒地”拍卖。“四荒地”使用权拍卖的基本原则是“谁购买、谁治理、谁受益”。“四荒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一般是50~100年,而且使用者在使用期限内拥有转让、入股、出租和抵押等权利。可见,“四荒地”使用权拍卖除了保证稳定的使用权和自由的转让权外,还赋予了农民更多的收益权(陈志刚 曲福田,2003)。有学者指出,建立健全“四荒”拍卖规范化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应注意调查论证、规划计划、申报审批、检查验收、统计登记、建档发证六道程序(范学科 李鹤荣,2003)。农地流转的创新模式中,对于“四荒地”拍卖的研究文献甚少。 4、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主要是将土地折股分配给农民个体拥有,社区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和统一开发利用(张红宇等,2002)。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和集体福利目标的统一,比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农村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诸多矛盾,一度成为许多人积极推崇的一种制度安排。有的学者分析了土地股份合作制产生的条件(史金善,2000;刘守英,2001),有的学者从内部合约和管理机制来分析并提出完善这种制度安排的措施建议(朱守银等,2002);也有的注意到这种制度安排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带来的侵害与剥夺(崔智友,2002;王小映,2002)。在南海市土地股份制实践中,全市1869个股份合作社中有分红的股份合作社仅有974个,只占52%;在191个村委会一级的股份合作社中有分红的仅有34个,仅占17.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3)。因此一些学者发出不同的声音,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一种特定条件下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由土地增值收益诱致,实施成本相对较高。因此不可能成为我国农地制度改进的基本模式,不具备特定条件的地区尤其是传统农区不可能大面积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王小映,2003)。随后,有学者运用科斯的分析思路对农地股份合作制进行了制度解析,并提出要努力提升其外部利润、减少效率损失(钱忠好 曲福田,2006)。 5、承租返包。承租返包是紧密联合的产、加、销垂直一体化经营形式,创造性地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分散化与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矛盾,把种植业生产过程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循环体系,建立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做到了优质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形成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共同利益关系,实现了企业、当地政府和农户的“三赢”格局(耿明斋,2000;马晓河 韩俊,2000;向国成,2002)。从科迪公司的经验看,该模式运行至少需要两个条件,即非农产业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和有一个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作为土地承租主体(耿明斋,2000)。尽管该模式下农业变成了企业的“第一车间”,将农民变成了“工人”,进行企业化管理(马晓河 韩俊,2000),但农民毕竟还不是龙头企业的职工,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并不是一种通行“命令——服从”式的科层组织关系。企业向农户购买的是作为生产最终产品的中间产品——农产品原料,而不是农户的劳动力和劳动,龙头企业与农户仍是一种市场关系(马晓河 韩俊,2000;向国成,2002)。通过构造模型,学者进一步论证了,承租返包既能避免把农户内化为企业的一部分而可能造成的高昂的劳动交易费用,又能在预期稳定的市场关系中有效经营(向国成,2002)。 (五)推动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 1、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大力培育企业家型的农户和农民。学者认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不仅能够增加农户的务农收入,而且能为农户从事非农活动创造条件,在更大的范围内加速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张丁 万蕾,2007),也为培养探索创新型农户奠定科学文化基础(钟涨宝等,2007)。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扶持,培养一批务农专业户,减少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非农兼业低龄化对农地流转的不利影响(康雄华等,2007),也就是有序引导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改变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状态,解除土地对农民的束缚(郑建华 罗从清,2004)。当前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点应是大力培育企业家型的农户和农民(初玉岗,2001)。选择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农民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农业科学技术,并懂得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市场营销、WTO运行规则和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等;大力宣传农业企业家的典型;进一步减轻企业家型农户的负担;在财政和金融政策上对企业家型农户的成长给予积极扶植。 2、鼓励引导农地流转,规范乡村干部行为。在承包返租和股份合作制的农业发展模式中,政府行为是显而易见的。换言之,没有政府的鼓励引导,这些形式是难以发展的,特别是对城市近郊区蔬菜、水果基地等土地的使用方面(许恒周 曲福田,2007)。政府如何鼓励引导农地流转?学者们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点学者认为,要抓住农民“眼见为实”的特点,通过总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成功经验和典型示范,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郑建华 罗从清,2004)。也有学者认为,乡村干部对承包地进行经常性行政调整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发育,现阶段使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陷入困境。为此,政策制定者要最大限度地抑制乡村干部可能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钱忠好,2003)。一些学者呼吁,要限制政府的公权力,强化农民的土地权利(梁亚荣 张梦琳,2007);还有的学者强调要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服务(傅晨 范永柏,2007;许恒周 曲福田,2007)。 3、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进行相关制度创新。当前中国的农地集体所有制尽管运行中也出现的种种弊端(包括土地产权关系界定不清,各种土地权利不稳定、不完善、不充分等等),但从过去10余年的实践来看,在经过一系列的制度与政策调整后,随着排他性权利的赋予、农地市场的开放以及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完善,集体所有制有效弥补了私有制和国有制的诸多缺陷,成为一种相对较优的所有权安排模式(陈志刚等,2007)。因此,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应当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钱忠好,2001;张红宇,2002;杨鹏程,2006;陈志刚等,2007;吴翔华 付光辉,2008)。吴翔华、付光辉(2008)认为,应明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地的所有者,代表劳动者行使土地所有权。同时学者们也指出,应当完善相关制度,使流转双方的权、责、利,流转后土地的使用方向,以及流转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医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有一定的制度规则可循(吴郁玲 曲福田,2006)。学者纷纷提出,实施农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实现农村土地制度较为彻底的市场化改革(姜海等,2006;傅晨 范永柏,2007)。也有学者明确提出要求建立健全与农用地流转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户籍、农村金融、农用地流转补贴制度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制度(邹伟 吴群,2006;许恒周 曲福田,2007),以便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邢姝媛等,2004;许恒周 曲福田,2007;李雪 陈小伍,2008),发挥政府利用其在政治力量和资源配置权利上的优势地位,使土地流转制度的成熟完善(吴郁玲 曲福田,2006)。 4、积极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促进土地市场的完善发育。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关键和核心是价格机制的形成(上科望 李岩,2008;曹正勇,2008)。学者们普遍认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土地流转市场是一个有效的平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邢姝媛等,2004;傅晨 范永柏,2007),使农地及时流转到那些需要农地的农户手中,减少农地撂荒现象(刘克春 苏为华,2006),应当大力推行。学者较多地把视角放在机构或市场的主体,认为在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框架下,不宜提倡由乡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来充当土地流转的中介,要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脱钩的、市场化的社会中介组织。同时,鼓励农民自发组织成立新型的内生型中介组织,优化中介组织的组织结构,使之成为农民能真正信得过的组织(钟涨宝等,2007;许恒周 曲福田,2007)。有学者从农地市场的技术入手进行研究,强调要搞好农用地分等定级,开展农用地流转价格评估(邹伟 吴群,2006)。有学者深入研究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性质和职能(许恒周 曲福田,2007)。吴翔华、付光辉(2008)提出从土地征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宅基地流转、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四个方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农村土地市场。孙瑞玲(2008)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市场流转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其形式可以是土地经营公司、土地评估事务所、土地银行、土地保险公司、土地证券公司等。 5、大力推进农村非农化进程,繁荣农村市场经济。一般而言,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的普及程度,以及行为过程中的理性化、契约化、组织化程度,都随着区域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提高(钟涨宝 汪萍,2003)。没有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土地使用权流转就缺乏动力。因此,有学者提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与农民的非农化进程相伴而行的(郑建华 罗从清,2004)。学者们关于农村工业化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步伐,营造大容量的就业载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郑建华 罗从清,2004;傅晨 范永柏,2007)。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城市化发展的后续动力,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郑建华 罗从清,2004;邢姝媛等,2004)。三是调整优化乡镇企业结构,加大力度改造传统农业和农村(傅晨 范永柏,2007)。四是相应制度创新,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户籍制度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就业制度创新和教育制度创新(傅晨等,2007)。 6、健全土地法律法规,规范农地流转合同。2003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一方面使得农地承包权流转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农户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尊重农户的意愿(陈和午、聂斌,2006)。为此,因建立健全各项法规、政策(邢姝媛等,2004),通过多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在农村开展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消除农地流转的疑虑(康雄华等,2007;梁亚荣 张梦琳,2007)。要大力发展农户自己决策的土地流转、尽可能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除了对发包方集体决策的土地流转应当施予严格的监督外,需要强化流转农户的权利意识(傅晨 刘梦琴,2007)。有学者提出,应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基金,协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形中有助于农民权利意识的提高(梁亚荣 张梦琳,2007)。关于农地流转合同的深入研究,学者们主要着眼于土地流转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方面,并对合同的规范与完善提出建议(傅晨 范永柏,2007;梁亚荣 张梦琳,2007)。 (六)研究评述与展望 通过选取2000~2008年为研究时段进行分析,虽然现有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果,如,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并重,并较多地运用计量工具;在影响农地流转因素研究中,交易费用、信息不灵是否构成阻碍当前农地流转的现实主要障碍因素,现有的研究结论对变量进行量化,将其纳入模型予以实证检验;农户资源禀赋引起较多学者的关注,并取得一定的结论。但是,现有研究仍存在以下缺陷: (1)对农地流转认识不全面。有的文献较多地强调土地流转的制度缺陷和土地供给障碍的制约作用;(2)对国外农地流转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较少;(3)影响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显变量和潜变量区别不科学。有的研究仅从个别显变量来研究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并在结论上不加验证地将这些显变量的影响简单地归结为某个潜变量的影响,显然这样的结论是有缺陷的;(4)多数研究没有实现“政治逻辑、经济逻辑和社会逻辑”三者的有机结合,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设计“顾此失彼”;(5)关于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创新模式探索较少。目前仅有的几种模式,对于四荒地拍卖、承租返包的研究较少;对于两田制、规模经营、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研究文献较多,但关注的是某一时点的情况,缺少连续研究和追踪研究。 农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已成为国内外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1)农户主体行为。要将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结合起来,借助计量模型工具,恰当辨别显变量和潜变量。同时,进一步研究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如何影响显变量与潜变量之间的转换的。(2)农地流转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建构。一是借鉴国外和我国各地的实践,找出市场建构需要的条件,总结经验;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研究如何确立主体、如何进行监督和规范、如何分配利益等;(3)从城乡统筹的角度,研究如何进行农地流转的政策制度完善和相应的配套改革。 参考文献: [1]曹正勇,大城市郊区农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研究[J],乡镇经济,2008(3):32-34; [2]初玉岗,企业家短缺与农地流转之不足[J],中国农村经济,2001(12):61-64; [3]崔智友,中国村民自治与农村土地问题[J],中国农村观察,2002(3):2-13; [4]陈江龙 曲福田 王启仿,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利用结构变化预测——以江苏省江阴市为例[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3(4):317-321; [5]陈志刚 曲福田,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绩效分析——对转型期中国农地制度多样化创新的解释[J],中国农村观察,2003(1):2-9; [6]陈江龙 曲福田 陈雯,农地非农化效率的空间差异及其对土地利用政策调整的启示[J],管理世界,2004(8):37-42; [7]陈和午 聂斌,农户土地租赁行为分析——基于福建省和黑龙江省的农户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2006(2):42-48; [8]陈志刚 曲福田 黄贤金,转型期中国农地最适所有权安排——一个制度经济分析视角[J],管理世界,2007(7):57-65; [9]陈平,由“两田制”过渡到家庭农场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4-17; [10]邓大才,农地流转的交易成本与价格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7(9):89-95; [11]杜文星 黄贤金,区域农户农地流转意愿差异及其驱动力研究[J],资源科学,2005(6):90-94; [12]戴中亮,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原因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农村经济,2004(1):27-29; [13]樊纲,WTO对中国经济的影响[N],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1月14日; [14]范学科 李鹤荣,“四荒”拍卖在黄土高原地区环境整治中的实践[J],林业经济,2003(10):43-45; [15]樊万选,国内外农地产权和使用权流转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世界农业,2008(1):1-3; [16]傅晨 范永柏,东莞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J],南方农村,2007(2):44-47; [17]傅晨 刘梦琴 周灿芳,广东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J],南方农村,2007(5):11-16; [18]傅晨 刘梦琴,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足的经济分析[J],调研世界,2007(1):22-24; [19]盖国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立法的宗旨及主要任务[R],走入21世纪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20]耿明斋,河南科迪食品集团土地“承租返包”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0(7):31-35; [21]管清友 王亚峰,制度、利益和谈判能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治经济学[J],上海经济研究,2003(1); [22]韩连贵,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趋势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5(10); [23]何凌云、黄季焜,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与肥料使用[J],中国农村观察,2001(5):42-49; [24]贺振华,农户兼业的一个分析框架[J],中国农村观察,2005(1):2-10; [25]胡同泽 任涵,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阻碍因素分析及其对策[J],价格月刊,2007(7):53-55; [26]姜海 陈江龙 曲福田,中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研究[J],江苏农业科学,2006(1):13-15; [27]康雄华 王世新 刘武 雷春,农户农地流转决策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7(13):4034-4036; [28]靳相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农村经济,2001(2):23-26; [29]力伦,家庭经营也能实现农业现代化[N],经济参考报,2001年9月24日; [30]李雪 陈小伍,促进农地流转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关系探析[J],乡镇经济,2008(4):44-48; [31]刘洪彬 曲福田,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农业经济,2006(2):39-41;[32]刘克春 苏为华,农户资源禀赋、交易费用与农户农地使用权流转行为[J],统计研究,2006(5):73-77;[33]刘守英,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背景、原因及要注意的主要问题[J],国研报告,2001年11月16日; [34]梁亚荣 张梦琳,土地承包中农民权利意识的审视——基于江苏省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7(5):49-55; [35]罗必良,农地经营规模的效率决定[J],中国农村观察,2000(5):18-24; [36]罗进华,影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分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双月刊),2002(6); [37]马晓河 韩俊等,野力模式:农业产业化的新探索[J],中国农村经济,2000(2):33-40; [38]钱忠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理论与政策分析[J],管理世界,2002(6):35-45; [39]钱忠好,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困境与乡村干部行为——对乡村干部行为的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2):10-13; [40]钱忠好 曲福田,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经济解析[J],管理世界,2006(8):47-55; [41]钱良信,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模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J],调研世界,2002(10):43-46; [42]覃美英 程启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困境的成因探析[J],农业经济,2007(7):19-22; [43]史建民,论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及其保护[J],农业经济问题,2000(8):35-39; [44]史金善,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回顾与展望[J],中国农村经济,2000(1):63-66; [45]史清华,农户家庭经济资源利用效率及其配置方向比较[J],中国农村经济,2000(8):58-61; [46]史清华 贾生华,农户家庭农地流转及形成根源[J],中国经济问题,2003(5):41-54; [47]史清华,农户家庭农地流转及形成根源[J],农业经济导刊,2004(1); [48]史清华 徐翠萍,农户家庭农地流转行为的变迁和形成根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8; [49]孙瑞玲,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研究[J],农业经济,2008(2):47-48; [50]谭淑豪 曲福田 尼克.哈瑞柯,土地细碎化的成因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6):24-30; [51]田传浩等,农地制度、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营[J],经济研究,2004(1); [52]田千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及实现形式的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0(7):12-15; [53]王克强 刘红梅,经济发达地区农地市场中农户土地供给和需求双向不足研究[J],经济地理,2001(12):233-237; [54]王小映,土地股份合作制要慎行[N],经济学消息报,2002年1月4日; [55]王小映,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3(6):31-39; [56]温铁军,土地的“福利化”趋势与相关制度安排[R],走入21世纪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57]温铁军,农民社会保障与土地制度改革[J],学习月刊,2006(10):20-22; [58]吴翔华 付光辉,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市场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08(36):3824-3833; [59]吴桂英,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经济解释与分析[EB/OL], http://lw.yeew e.com/26/12323178979.htm l,2003-01-25; [60]吴郁玲 曲福田,土地流转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农村经济,2006(1):24-26; [61]向国成,对“承租返包”方式的经济学分析——一个分工理论的启示[J],中国农村观察,2002(5):32-35; [62]肖文韬,农地流转约束与农户兼业行为[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5(6):143-149; [63]谢正磊 林振山 蒋萍莉,基于农户行为的农用地流转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5(5):39-42; [64]邢姝媛 张文秀 李启宇,当前农地流转中的制约因素分析[J],农村经济,2004(12):21-11; [65]许恒周 曲福田,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J],农村经济,2007(4):29-31; [66]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J],中国社会科学,2000(2):54-66; [67]Yao,Yang,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nd Lease Market in Rural China,Land Econ,76,2:252-266,2000; [68]姚洋,土地、制度和农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69]杨鹏程,新型“两田制”:破解家庭承包制产权缺陷的现实选择[J],农村经济,2006(5):10-13; [70]杨涛 朱博文等,对农村耕地抛荒现象的透视[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2):133-134; [71]叶剑平等,中国农村土地农户30年使用权调查研究[J],管理世界,2000(2):163-172; [72]余鹏翼、李善民,中国发达地区农地使用权流转性问题探讨——以广东省南海市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4(12):22-26; [73]朱守银等,南海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2(6):43-47; [74]张红宇,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绩效:从实证到理论的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2(2):21-33; [75]张红宇,中国农地调整与使用权流转:几点评论[J],管理世界,2002(5):76-87; [76]张红宇 刘玫 王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变迁:阶段性、多样性与政策调整[J],农业经济问题,2002(2):12-20; [77]张侠 革向东 彭补拙,土地经营适度规模的初步研究[J],经济地理,2002(5):351-355; [78]钟涨宝 汪萍,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分析——湖北、浙江等地的农户问卷调查[J],2003(6):55-65; [79]郑建华 罗从清,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民增收[J],农村经济,2004(5):15-17; [80]邹伟 吴群,基于交易成本分析的农用地内部流转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2006(12):41-43; [81]张丁 万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04年的15省(区)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2007(2):24-34; [82]朱明芬,农民工职业转移特征与影响因素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7(6):9-20; [83]钟涨宝 陈小伍 王绪朗,有限理性与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选择[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13-118; [84]周玉刚,对农地规模经营问题的再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07(27):8693-8695; |
D.推荐者情况及对作品的说明
说明:1.由推荐者本人填写;2.推荐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是与申报作品相同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教研组集体推荐亦可);3.推荐者填写此部分,即视为同意推荐;4.推荐者所在单位签章仅被视为对推荐者身份的确认。
推荐者情况 | 姓 名 | 赖作卿 | 性别 | 男 | 年龄 | 47 | 职称 | 教授 (博导) | ||
工作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
通讯地址 | 华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 邮政编码 | 510642 | |||||||
单位电话 | 020-85280216 | 住宅电话 | 85286153 | |||||||
推荐者所在 单位签章 | (签章)2009年4月13日 | |||||||||
请对申报者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阐述 | 谢小蓉同学勤奋好学,勇于探索,不断尝试新的研究方法,思路开阔,此作品是她的课余原创性研究成果。 | |||||||||
请对作品的意义、技术水平、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作出您的评价 | 农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前提。作者综合运用多种理论工具和方法,论据翔实,视角独特,分析透彻,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我相信这将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三农”政策产生积极影响。 | |||||||||
其它说明 | 特此郑重推荐,并祝愿她在今后的研究取得更大的进步。 | |||||||||
推荐者情况 | 姓 名 | 孙良媛 | 性别 | 女 | 年龄 | 50 | 职称 | 教授 博导 | ||
工作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
通讯地址 | 华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 邮政编码 | 510642 | |||||||
单位电话 | 85282995 | 住宅电话 | 1355 6058319 | |||||||
推荐者所在 单位签章 | (签章)2009年 4月13日 | |||||||||
请对申报者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阐述 | 谢小蓉同学自研究生入学以来,始终关注“三农”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学术尝试,该作品便是其课余科研成果之一。 | |||||||||
请对作品的意义、技术水平、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作出您的评价 | 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制约着农地流转。作品从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入手,深入研究流转市场困境,视角新颖,创新性强,写作难度较大。论述娴熟,体现了较强的科研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农地流转提供重要参考。 | |||||||||
其它说明 | 作为农经系系主任,很关注谢小蓉同学在学习科研上的付出与成长。希望她继续思考“三农”问题,更上一层楼! | |||||||||
学校组织协调机构确认并盖章 | (团委代章) 年 月 日 | |||||||||
校主管领导或校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 年 月 日 | |||||||||
E.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资格和形式审查意见
组委会秘书处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组委会秘书处形式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组委会秘书处审查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F.参赛作品打印处
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及其解决思路:基于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视角
作者姓名:谢小蓉
指导老师:傅 晨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州,510642)
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促进农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此,以农地流转市场为目标,基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视角开展研究。通过设立经济模型假设条件,在理论上研究农村社会保障影响到农地流转;运用一种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分析农户家庭流转决策,探讨中国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最后提出破解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困境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地流转 社会保障 农村 困境
一、引 言
由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我国的农地流转应该仅是一种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通,而且始终是在农地范围内的流转。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农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企业或农户),也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杜超、谭术魁,2005)。本文定义的农地流转及其农地流转市场是狭义的,即不改变用途的农地交易市场,具体来说,是指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的流转交易。
20世界70年代末开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本特征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显著地提高了中国农业的生产效率。但是,又必然导致经营规模狭小、农地细碎化。过细及高度分散的土地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阻碍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樊纲,2002;余鹏翼 李善民,2004)。关于推动我国农地流转的必要性由此已在学术界和政界达成共识。学者们普遍认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土地流转市场是一个有效的平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邢姝媛等,2004;傅晨 范永柏,2007),使农地及时流转到那些需要农地的农户手中,减少农地撂荒现象(刘克春 苏为华,2006)。学者较多地把视角放在机构或市场的主体,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脱钩的、市场化的社会中介组织。同时,鼓励农民自发组织成立新型的内生型中介组织,优化中介组织的组织结构,使之成为农民能真正信得过的组织(钟涨宝等,2007;许恒周 曲福田,2007)。也有从农地市场的技术入手进行研究,强调要搞好农用地分等定级,开展农用地流转价格评估(邹伟 吴群,2006)。
由于农户之间以及各农户家庭内部人员之间存在着异质性人力资本[1]。因此,本文根据研究对象,将异质性划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务农比较优势(而非绝对优势)人力资本的农户,即专业农民、种田能手。二类为务工人力资本优势的农户,也称之为非农产业农民。他们占有土地,但是从事非农产业诸如副业经营、经商或者外出打工,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经营和市场观念。流转农地对他们几乎没有损失,农地流出的机会成本是零。三类为具有过渡性人力资本特征的农户,即兼业农户。这对于这一类农户,即使实现农户部分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也不必然导致农地流转的发生(钱忠好,2008)。
不论是哪一类农户,他们在进行农地流转决策时所进行的经济利益的权衡时,表现出深深的“恋土情节”(钱忠好,1997;黄贤金等,2001;胡瑞卿、张岳恒,2007)。其中,最重要的顾虑就是经济利益背后对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依附。因此,本文的以下将开展的研究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设立模型假设条件,构建农户家庭农地流转最优规模的实证模型,在理论上研究农村社会保障影响到农地流转以及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第三部分,运用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分析农户家庭流转决策,探讨中国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第四部分,总结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提出破解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困境的政策建议。
二、基于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农户农地流转最优规模的实证分析
王克强等学者(1998)将地产对农民的效用分解为生活保障、提供就业机会、直接收益、子孙继承、以免重新获取时掏大笔钱、被征用后可得到补偿费六种效用。在没有合理补偿或可保障放弃土地占有权恢复的情况下,农民会做出赔本占有土地的选择。而这个合理补偿当然包括对于最基本也是最紧要的生活保障。面对生存压力时,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是农民的最后屏障,因此它是当前影响土地供给的一个重要因素(覃美英、程启智,2007)。由于担忧土地流转以后可能失去的农地社会保障功能而不愿意进行流转,哪怕是低效率地保持在自己的手中。为此,笔者将运用经济学分析农户农地流转耕地最优规模。
为研究方便起见,作如下假设:
假设1:农民就是理性的经济人,决策的基础是收益最大化。
假设2:农地流转信息是完全对称的,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市场无偿获得。
假设3:耕地没有非经济压力,农民无后顾之忧,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业剩余劳动力可以毫无阻碍地转移出去,并能享受转移目的地居民的同等待遇。
假设4:较低的种粮比较利益可以得到政府的适当补偿。
假设5:耕地撂荒者受到经济惩罚。
假设6:不考虑农业生产季节性所带来的农业劳动力投入非均衡性的影响。
最低生活保障下的耕地经营最优规模是以农村居民为单位确定的。我国基本农地实情是:耕地分散经营,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并使用目前的农业耕作技术。设R表示耕地经营收益,Y表示耕地经营规模,TR表示耕地经营总收益,AR表示耕地单位面积经营收益,MR表示耕地经营边际收益,MC表示耕地经营边际成本,Y0表示耕地最优经营规模。
耕地经营总收益等于耕地单位面积经营收益乘以耕地经营规模,即TR=AR×Y。在同一技术水平下,由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TR、AR、MR曲线都呈倒U形,但三条曲线到达顶峰的先后不一致,而MC曲线呈U形。
R |
Y |
TR |
AR |
MR |
MC |
Ⅰ |
Ⅱ |
Ⅲ |
Y0 |
图1 耕地最优规模的确定
图1中,第Ⅱ阶段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曲线相交处,即YO。(YO-Yt)或(Yt-YO)为农户的耕地流转需求总量或耕地流转供给总量。
(一)耕地流转需求总量TD(S)
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数据显示:2008年末,农村就业劳动力总量为72,750万人,其中,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为31,444万人,非农就业劳动力总量为41,306万人。乡村总户数25223户[2],耕地总面积121,735,200公顷(按1公顷=15亩计算,折合182602.8万亩)。以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为7.5亩推算,即农村劳均耕地最优经营规模7.5亩(胡瑞卿、张岳恒,2007),
耕地总面积/农村劳均耕地最优经营规模
耕地经营农户数n = 农村就业劳动力总量/乡村总户数
182602.8/7.5
= 31444 /25223 = 19525 (万户)
农村就业劳动力总量
农村户均耕地最优经营规模YOi = 劳均耕地最优经营规模 × 乡村总户数
72750
= 7.5 × 25223 ≈ 21.63(亩)
n
TD= ∑ (Y0i-Yti)= n(Y0i-Yti)= 19525×(21.63-7.43) = 277255 (万亩) = 27.73(亿亩)
i=1
其中,i表示当前时间。在此i为2007年。故Yti表示2007年愿意种地的农户的当前经营规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8》有关指标计算,Yti(2007)为7.43亩。
所以,耕地流转需求总量TD(S)=27.73亿亩。需求量已经超过了现有耕地总量。故我国存在着巨大的农业隐含剩余劳动力总量。如果把劳动力资源全部释放出来,人地矛盾更加尖锐。
(二)最低生活保障下耕地流转供给总量TS(S)
增加假设7: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民,只保留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耕地最优经营规模。
设TU S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效用,MU S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际效用,Y0(S)为农村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耕地最优经营规模。TUS为耕地规模Y的函数,即TUS=FS(Y),且当Y达到Y0(S)时,TUS最大,再增加耕地经营规模,TUS保持不变,一直维持在最低生活保障的最大效用水平上,如图2所示。
设a表示每一个农村劳动力的人口负担系数,L非表示农村非农劳动力总量,Yt表示当前农村人均耕地经营规模。假如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及其所负担的人口只保留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耕地最优经营规模Y0(S),则:
TS(S)=aL非(Yt- Y0(S))
US |
Y |
Y0(S) |
TUS |
MUS |
图2 农村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耕地最优经营规模的确定
耕地只能提供最低生存保障,如果以居民的人均口粮来计算,一年食用大米180公斤,折成未脱壳的标准粮为257公斤[3]。2007年,中国粮食总产量为50160.3万吨,粮食播种总面积为105638千公顷(折合为158457万亩),即粮食单产为每亩317公斤,考虑耕地复种指数126%,则粮食亩产为399公斤,农村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耕地最优经营规模为0.64亩,低于目前农村人均耕地规模2.51亩。以此推算,2007年,全国农户耕地流转供给总量TS(S)约为5.59亿亩。即:
TS(S)=aL非(Yt- Y0(S))=1.53×1.62×(2.51-0.66)≈ 4.59亿亩
其中,农村劳动力负担系数 a2008年 = 2007年末乡村总人口/2007年末乡村从业人口总量=72750/47640=1.53
在最低生活保障下,TD(S)>TS(S),TS(S)为耕地流转量,即全国约有4.59亿亩耕地参与流转,流转率为25%。根据以上理论和实证分析,在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下,耕地流转率应达到25%。而现实耕地的流转率远远低于这个水平,以四川为例。四川是农业大省,也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2007年四川农村常住户租入、包入、转入的耕地绝对数为780.3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租出、包出、转出耕地面积为185.3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除此之外,由居住在其他普查区的家庭成员经营的耕地面积为1.77万亩,其余近89%的耕地没有参与流转(车茂娟、宋艺,2008)。
究其原因,是因为现实中以上假设条件被改变,例如,假设3完全打破。其他假设也未能完全满足。我们考察四川的农村社保体系。2007年四川常住户登记人口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86.1万人,比重为0.7%,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为0.4%,两者加起来不过总人数的1.1%。除养老保险外,在转移到非农行业的1678.5万农村劳动力中,有98万外出务工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医疗保险费91.5亿元,98.9万农村务工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费4.7亿元,参保率和保金总额非常低(车茂娟、宋艺,2008)。因此可以说,目前农民对土地的保障功能依赖性非常强,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
三、中国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基于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发展滞后。截至到2006年底,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仅为1509万人,为全国农村总人口的2%左右;到2006年底,全国仅有1451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国还有一半以上的县(市)没有开展试点工作;2005年底,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仅有5400万人,为全国农村总人口的7.3%左右(以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计算)[4]。因此,农村大部地农民没有最低生活保障线、没有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他们仍然依靠土地和家庭来抵抗生、老、病、死的风险。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持续推行,家庭规模变化出现了新的趋势。家庭规模缩小降低了家庭抗风险的能力(见表1)。因此,土地更加被农民视为生命线,是农民最可靠的保障。
表1 我国历次人口普查及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家庭户规模表 单位(人/户)
年份 | 1953 | 1964 | 1982 | 1990 | 2000 | 2005 |
家庭户规模 | 4.33 | 4.43 | 4.42 | 3.96 | 3.44 | 3.13 |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2008》.P90;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qgrkpcgb/t20060316_402310923.htm
为了进一步分析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笔者建立了一个基于农地价格和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农地流转市场博弈模型。按照经济学“经济人”的假设,农户一切经济活动的目标无疑是利润最大化,这就构成了农地市场中农户之间关于农地信息方面的不对称性的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在此博弈中,参加者是流出土地的农户和流入土地的农户。我们假定参与流转的土地在同质情况下,农地流转市场中的土地有“土地E1(附加一定的基本农村社会保障)”和“土地E2(没有提供相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两种类型。其中土地根据优劣又分为“优地”和“劣地”。土地E实际流转价为p,土地的单位成本为c,土地给流转双方带来的效用为u,“土地 E1”流转价格用p1表示,“优地E1”用p1优表示,“劣地E1”用p1劣表示;“土地E2”流转价格用p2表示,“优地E2”用p2优表示,“劣地E2”用p2劣表示。“土地 E1”的单位成本为c1,“优地E1”用c1优表示,“劣地E1”用c1劣表示;“土地E2”的单位成本为c2,“优地E2”用c2优表示,“劣地E2”用c2劣表示。由土地所有权垄断形成的土地平均地租为r,“土地 E1”给流出方带来的效用为u1,“优地E1”用u1优表示,“劣地E1”用u1劣表示;“土地E2”带来的效用为u2,“优地E2”用u2优表示,“劣地E2”用u2劣表示。在农地市场中,流入方可以不受约束的选择“土地 E1”和“土地E2”,流出方的收益∏1=p-c-r,流入方的收益∏2=u-p。根据经济学中利润最大化理论,当收益或期望收益大于0时选择流转。为此,可以用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分析的前提是:土地流转除了通过市场机制获得经济利益外,还要需要通过补偿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本身具有地域性,特定区域内的土地市场就有一定的垄断性,一些农户就具有相对的垄断地位,在此博弈中,流转方根据自己的收益大小来决定行为,因此,可以通过比较流转双方的各种行为的收益大小来分析各方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见表2)。
1、当p1-c1-r=0时,农户流转土地的收益为0,这时的垄断利润全部变成垄断租金r,转移给了基层政府,此种情况下,农户获得取代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社会保障补偿,但却没有其他经济利益得补偿,无利可图,没有流转土地的动力,流出农户选择的策略是不流转土地,这时农地流转市场缺乏土地流转供给方,无法形成市场。而当p2-c2-r=0时,农户流转土地的收益仍为0,而且不能获得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丧失的其他社会保障补偿。故农户的策略选择是不流转土地。在任何情况下(除了超越经济手段的强制性手段外),p-c-r<0时,农民没有经济利润可言,土地流转不会发生。
因此,在正常的市场机制下,当p1优-c1优-r>0,且u1优-p1优>0时,纳什均衡为(“优地E1”以p1优流转,流出);当p1劣-c1劣-r>0,且u1劣-p1劣>0时,纳什均衡为(“劣地E1”以p1劣流转,流出)。流出农户在获取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替代产品时,获得与土地质量相匹配的正常的利润。
2、对于劣地来说,当p1劣-c1优-r>p1优-c1劣-r>p1劣-c1劣-r>p1优-c1优-r>0,且u1劣-p1优>0时,纳什均衡为(“劣地E2”相当于p1优的高价位流转,流出),由于土地所有权垄断在政府手中,流出方在支付了垄断租金后,为了保证获得代替土地保障功能的土地及其他经济利润,必然选择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维持垄断高价,但这也受到一定条件限制,它不能使流入方的收益为负,如果u1劣-p1优<0,土地会给流入方带来负面影响。由于农地市场有一定的垄断性,流出农户会在获得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劣地高价流转,而少数流入方在权衡利弊后,还是会选择流转的。
同样道理,存在以下高价位流转情况:
当p1劣-c1劣-r>p1劣-c2劣-r>p2劣-c2劣-r>p2劣-c1劣-r>0,且u2劣-p1劣>0时,纳什均衡为(“劣地E2”相当于p1劣的高价位流转,流出);当u2劣-p1劣<0,土地会给流入方带来负面影响。如果u2劣-p1优>0时,纳什均衡为(“劣地E2”相当于p1优的高价位流转,流出)。
当p2劣-c2劣-r>0>p2劣-c2优-r>p2劣-c1劣-r>p2劣-c1优-r时,农民虽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不能弥补任何地质条件下土地社会保障丧失的代价,故此纳什均衡为(“劣地E2”低价,不流出)。
3、对于优地来说。当p2优-c1优-r>p2优-c2优-r>p1优-c2优-r>p1优-c1优-r>0,且u2优-p1优>0时,纳什均衡为(“优地E2” 相当于p1优的高价位流转,流出)。如果“优地E2”相当于p1劣的价位进行流转,且u2优-p1劣>0时,土地将流出,即p2优-c1劣-r>p2优-c2优-r>p1劣-c2优-r>p1劣-c1劣-r>0,纳什均衡为(“优地E2”相当于p1劣的价位流转,流出)
当p2优-c2优-r>0>p2优-c1劣-r>p2优-c1优-r时,农民虽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不能弥补土地社会保障丧失的代价,故此纳什均衡为(“优地E2”低价,不流出)。
4、无论是p1-c1-r>p2-c1-r>0,还是p1-c1-r<p2-c2-r,与p1-c2-r相比,都是p1-c2-r最大。即:无论优地高价利润高于劣地低价利润还是劣地低价利润高于优地高价利润,都不如劣地高价利润高,流出农户一定会高价流转劣地的。当然,前提是在能够有足够的经济补偿替代农地社会保障功能。
表2 基于农地价格和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农地流转市场决策表
E1的流转价格p1 | E2的流转价格p2 | ||||
优地价格p1优 | 劣地价格p1劣 | 优地价格p2优 | 劣地价格p2劣 | ||
土地E1(附农村社会保障) | 优地E1优 | (p1优,流出) | (p1劣,不流出) | (p2优,不流出) | (p2劣,不流出) |
劣地E1劣 | (p1优,流出) | (p1劣,流出) | (p2优,不流出) | (p2劣,不流出) | |
土地E2(无农村社会保障) | 优地E2优 | (p1优,流出) | (p1劣,流出) | (p1优,不流出) | (p2劣,不流出) |
劣地E2劣 | (p1优,流出) | (p1劣,流出) | (p1优,不流出) | (p2劣,不流出) |
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方仍发挥重要作用。农地的生产功能逐步弱化,越来越多地转变为以承担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为主。因此农民将土地视为最后的生活安全保障,在农业生产性直接收益下降时宁可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愿意放弃农地承包权(覃美英、程启智,2007)。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农村人地关系紧张,人均土地占有量极少,因此农民在农地流转时经济决策的基础是生存伦理,表现为经济理性。
而这正是我国发展农地流转市场时不得不面对的困境。要么在建设农地流转市场的同时,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要么就在农地流转市场上,把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所具有的价值作为流转成本加到土地流转价格中去。但是,这往往不利于土地的顺利流转。据黄贤金等(2001)的调研表明,1998年有9.8%的农户转出了土地,转出土地面积占村组总面积的比例略低于农户比例,为5.2%;有8.4%的农户转入了土地,转入土地面积比例为6.0%。总体看,只有近1/6的农户、1/20的土地进入了农地流转市场。而不同地区之间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状况存在比较大的差别。在张照新(2002)所调查的六省中,浙江、湖南、陕西三省土地转让市场规模较大,其中,浙江和湖南两省都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土地转让市场,进入土地转让市场的农户达到30%以上,而且有15%甚至更多的土地进入了市场。相比之下,河北和安徽二省的土地转让市场发育相对缓慢些,与其社会保障体系发育程度相当,特别是河北的土地流转市场。
四、建立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农地流转市场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一个良好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黄贤金等(2001)认为,农村土地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起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也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通过实证分析和博弈分析可以看出:必须建立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破解农地流转市场的困境,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更好地发挥其生产要素市场的核心作用。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谈,在“十一五”期间为农民建立和完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其重要性不亚于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创新不应该孤立于农地制度变迁之外,而应该建立在高效率的农业经济基础之上。完善农地流转是提高农业生产绩效的有效途径,从而使农民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为在农村建立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物质基础。
首先,规范农地流转制度。经济改革以及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使得市场机制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变得越发重要。我国农村土地市场的建立可被看作是政府政策改革与市场机制建设的“联合产品”。对于流转后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防止出现异化现象,如强行将农户的承包地长时间、大面积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以及开发商借农地流转之名“跑马圈地”等。这些异化现象本质上是对农民权益的侵犯,是对农民财产的剥夺。应当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运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农地流转制度,促进农业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客观地把现有农村居民分为农业生产和非农生产两大块。同时,在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方面,国家应当将农地流转收益的一部分强制性地建立农村社会统筹账户,其个人账户则由农民和务工单位缴纳。
其次,创新农地流转社会保障新模式。例如,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探索“用城市的社会保障换农村的承包地、用城市的住房换农村的宅基地”的办法,政府、集体和农民家庭三方按照一定的比例缴费,由政府每月为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此外,保留农民子女入学“两免一补”、“农村合作医疗”等惠民政策,使农民变市民后本人及其子女能够享受到城市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培训、低保等社会保障。
第三,政府一方面有必要完成农地流转的相关立法,系统规范农地流转市场的运行,规范其程序、原则等;另一方面,政府还需承担起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责任。政府应当在农地政策之外,通过实施逆向财政政策、失业补偿、福利计划等机制,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并让他们在享有生存权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发展权。此外,农地流转市场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建立与发展,最终实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目的。
正文字数:7907
[参考文献]
[1]车茂娟、宋艺. 四川农地流转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 中国统计,2008(12):23-24
[2]杜超、谭术魁. 农地流转抉择的数理经济分析[A]. 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可持续发展会议论文集[C],2005
[3]樊纲. WTO对中国经济的影响[N]. 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1月14日;
[4]傅晨、范永柏. 东莞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J].南方农村,2007(2):44-47;
[5]胡瑞卿、张岳恒. 不同目标下耕地流转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 中国农村经济,2007(1):36-44
[6]黄贤金、尼克.哈瑞柯、鲁尔特.卢本、曲福田. 中国农村土地市场运行机理分析[J]. 江海学刊,2001(2):9-15
[7]黄祖辉、徐加、张忠根、倪爱娟. 沿海地区粮田规模经营:农户心态、行为与政策启示[J]. 中国农村经济,1996(6):57-64
[8]李江苏、骆华松、毕安平. 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J]. 经济问题探索,2007(8):125-128
[9]刘克春 苏为华. 农户资源禀赋、交易费用与农户农地使用权流转行为[J]. 统计研究,2006(5):73-77;
[10]牟燕、郭忠兴.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失灵的博弈分析[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1):45-48
[11]钱忠好.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农户心态的实证分析及其政策启示[J]. 中国农村经济,1997(4):66-70
[12]钱忠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理论与政策分析[J].管理世界,2002(6):35-45
[13]钱忠好. 非农就业是否必然导致农地流转[J]. 中国农村经济,2008(10):13-21
[14]覃美英、程启智.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困境的成因探析[J]. 农业经济, 2007(7):19-22
[15]王克强、刘红梅、杨义群、肖经波. 地产对农民多重效用理论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1998(4):40-41
[16]谢小蓉、傅晨. 2000-2007:中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研究综述[J]. 财贸研究,2008(5):23-29
[17]邢姝媛、张文秀、李启宇. 当前农地流转中的制约因素分析[J]. 农村经济,2004(12):21-11
[18]许恒周、曲福田.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J]. 农村经济,2007(4):29-31
[19]余鹏翼、李善民. 中国发达地区农地使用权流转性问题探讨——以广东省南海市为例[J]. 中国农村经济,2004(12):22-26
[20]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1]张照新.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及其方式[J]. 中国农村经济,2002(2):19-24
[22]钟涨宝、陈小伍、王绪朗. 有限理性与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选择[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13-118
[23]邹伟、吴群. 基于交易成本分析的农用地内部流转对策研究[J]. 农村经济,2006(12):41-43
The Dilemma of Farmland Liquidity Market
and Solutions: Based on rural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Abstract] The farmland liquidity has being the key factor to affect th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farmland liquidity and raise the land resource efficiency, this yea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explicitly proposed the NO.1 document to stress that it must be established the rural land liquidity market perfectly. Therefore, with the aim of how to establish farmland liquidity market as well as the visual angle of rural social security, the research does as followings: At first, to set up the economic supposition conditions, theoretically studies that the household’s social security affects the farmland liquidity; then using one kind of incomplete information dynamic gambling to analyzes that peasant household ‘s decision-making whether they transfer their land or not. And then discusses the dilemma of Chinese farmland liquidity market. Finally proposes some policy suggestion to solve the dilemma.
[Keywords] Farmland Liquidity; Social Security; Countryside; Dil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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