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编程:其中基本包含类,对象,成员变量,成员函数,构造函数和函数重载。
其中对象是实例化的具有状态和行动的实体,类相当于他们共有属性的集合。
第四章重点:
一.类与对象
1.类的定义:可以看作一个模板,系统根据类的定义创建对象。
2.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实例,类用于描述不同对象的同一属性。
3.抽象过程是总结的过程,类定义了对象的方法。
ps : java 中用class关键字来描述类
二.属性(field成员变量)
1.定义:用于定义该类或该类包含的数据和静态特征。
2.初始化:可定义初始化,若不定义,Java会使用默认值初始化。
属性的默认值 | |
---|---|
数据类型 | 默认值 |
整型 | 0 |
浮点型 | 0.0 |
字符型 | '\u0000' |
布尔型 | false |
所有引用类型 | null |
3.格式:
[修饰符]属性类型 属性名 = [默认值]
在这些属性中有以下几种类型变量:1.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
2.成员变量: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
3.类变量:在Java中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类中定义了对象中所具有的变量,这些变量称为成员变量
创建对象的时候的实例化。格式如下
void 函数名称(){
函数内容
}
三.方法method
1.方法的定义:用于该类或者该类实例的行为特征和功能实现。
2.返回值: ①返回值:方法在执行完毕后return返还给调用它的环境和数据。
②返回值的类型:约定的返回值的数据类型,如果没有返回值 必须指定为viod。
3.声明和调用 :分为形参和实参。
①:形参是在方法声明时接收外界传入的数据
[修饰符1.修饰符2 ] 返回类型 方法名(形参参数列表){
java语句
}
②:实参是调用方法时实际传给参数的数据。
对象名.方法名(实参列表);
③ 形参与实参的数目、数据类型和次序一一对应
④ 原则:基本类型 该数据的copy值。引用类型 该对象引用的copy值,但指向的是同一个对象。
4.方法的重载和重写
重载的定义:一个类中可以定义多个方法名相同,但参数值不同的方法,实际是不同的方法。
条件:只有形参类型、形参个数、形参顺序不同
重写的定义: 子类通过重写父类的方法,可以用自己的行为代替父类的行为(涉及第六章的继承的知识点)
四、构造方法
定义:在Java中一个用来初始化对象的方法。
[修饰符] 类名 (形参列表){
Java的各条语句
}
调用: 使用new+构造方法,创建一个新的对象。从而返还该类的实例。
知识点:
①.名称与类名相同且没有返回值
②无构造方法时,会自动添加无参的构造方法。
③指定构造方法时,有参,无参都不会自动添加无参的构造方法。
④构造方法可以重载;方法名相同但参数不同。需要用this关键字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