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的学习总结


Java面向对象的学习总结

一、基本介绍
1、面向对象学习的三条主线

Java类及类的成员:属性、方法、构造器;代码块、内部类
面向对象的特征: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抽象性)
其它关键字:this、super、static、final、abstract、interface、package、import等

2、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

面向过程:强调的是功能行为,以函数为最小单位,考虑怎么做。
面向对象:强调具备了功能的对象,以类/对象为最小单位,考虑谁来做。

二、类与对象
1、基本概念

类:对一类事物的描述,是抽象的、概念上的定义
对象:是实际存在的该类事物的每个个体,因而也称为实例(instance)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重点是类的设计,设计类就是设计类的成员。

二者的关系:对象,是由类new出来的,派生出来的。

1)对象的创建与对象的内存解析

典型代码:

Person p1 = new Person();
Person p2 = new Person();
Person p3 = p1;//没有新创建一个对象,共用一个堆空间中的对象实体。

说明:如果创建了一个类的多个对象,则每个对象都独立的拥有一套类的属性。(非static的)
意味着:如果我们修改一个对象的属性a,则不影响另外一个对象属性a的值。

2)匿名对象

我们创建的对象,没显式的赋给一个变量名。即为匿名对象

特点:匿名对象只能调用一次。

举例:

new Phone().sendEmail();
new Phone().playGame();
        
new Phone().price = 1999;
new Phone(c).showPrice();//0.0 
2、类的结构之一:属性

对比:属性 vs 局部变量

1、在类中声明的位置的不同

属性:直接定义在类的一对{}内
局部变量:声明在方法内、方法形参、代码块内、构造器形参、构造器内部的变量

2、关于权限修饰符的不同

属性:可以在声明属性时,指明其权限,使用权限修饰符。
局部变量:不可以使用权限修饰符。

3、默认初始化值的情况

属性:类的属性,根据其类型,都默认初始化值。

整型(byte、short、int、long:0)
浮点型(float、double:0.0)
字符型(char:0 (或’\u0000’))
布尔型(boolean:false)
引用数据类型(类、数组、接口:null)
局部变量:没默认初始化值。意味着,我们在调用局部变量之前,一定要显式赋值。

4、在内存中加载的位置

属性:加载到堆空间中 (非static)
局部变量:加载到栈空间

3、类的结构之二:方法

方法:描述类应该具的功能。

方法的声明: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方法体
}

1)return关键字

使用范围:使用在方法体中

作用:

结束方法
针对于返回值类型的方法,使用"return 数据"方法返回所要的数据。
注意点:return关键字后面不可以声明执行语句。

2)方法的重载定义:

在同一个类中,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者参数类型不同即可。

举例:

	public void getSum(int i,int j){
		System.out.println("1");
	}
	
	public void getSum(double d1,double d2){
		System.out.println("2");
	}
	
	public void getSum(String s ,int i){
		System.out.println("3");
	}
	
	public void getSum(int i,String s){
		System.out.println("4");
	}
3)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

jdk 5.0新增的内容

注意事项:

当调用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时,传入的参数个数可以是:0个,1个,2个,。。。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中方法名相同,形参不同的方法之间构成重载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中方法名相同,形参类型也相同的数组之间不构成重载。换句话说,二者不能共存。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必须声明在末尾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最多只能声明一个可变形参。
举例说明

 	public void show(int i){
		
	}
	
	public void show(String s){
		System.out.println("show(String)");
	}
	
	public void show(String ... strs){
		System.out.println("show(String ... strs)");
		
		for(int i = 0;i < strs.length;i++){
			System.out.println(strs[i]);
		}
	}
 
	//不能与上一个方法同时存在
//	public void show(String[] strs){
//		
//	}
4)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

形参:方法定义时,声明的小括号内的参数

实参:方法调用时,实际传递给形参的数据

​ java中参数传递机制:值传递

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

如果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

4、类的结构之三:构造器
1)构造器的作用

创建对象
初始化对象的信息

2)使用说明

如果没显式的定义类的构造器的话,则系统默认提供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一个类中定义的多个构造器,彼此构成重载
一旦我们显式的定义了类的构造器之后,系统就不再提供默认的空参构造器
一个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器。

3)JavaBean

所谓JavaBean,是指符合如下标准的Java类:

类是公共的
一个无参的公共的构造器
属性,且对应的get、set方法

5、类的结构之四:代码块

用来初始化类、对象的信息

分类:静态代码块 vs 非静态代码块

1)静态代码块

随着类的加载而执行,而且只执行一次

作用:初始化类的信息

内部可以输出语句
如果一个类中定义了多个静态代码块,则按照声明的先后顺序执行
静态代码块的执行要优先于非静态代码块的执行
静态代码块内只能调用静态的属性、静态的方法,不能调用非静态的结构

2)非静态代码块

随着对象的创建而执行,每创建一个对象,就执行一次非静态代码块

作用:可以在创建对象时,对对象的属性等进行初始化

内部可以输出语句
如果一个类中定义了多个非静态代码块,则按照声明的先后顺序执行
非静态代码块内可以调用静态的属性、静态的方法,或非静态的属性、非静态的方法

6、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
① 默认初始化

int index;

② 显式初始化(属性创建时赋值) / 静态代码块

int index = 10;
{ int index = 10; }

③ 构造器中初始化

类名(){ int index = 10; }

④ 通过"对象.方法" 或 "对象.属性"的方式,赋值

obj.index = 10;
obj.setIndex(10);

7、类的结构之五:内部类

Java中允许将一个类A声明在另一个类B中,则类A就是内部类,类B称为外部类。

成员内部类(静态、非静态 ) vs 局部内部类(方法内、代码块内、构造器内)

1)成员内部类

一方面,作为外部类的成员:

调用外部类的结构
可以被static修饰
可以被4种不同的权限修饰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类:

类内可以定义属性、方法、构造器等
可以被final修饰,表示此类不能被继承。言外之意,不使用final,就可以被继承
可以被abstract修饰
创建成员内部类的对象(静态的,非静态的)

创建静态内部类的实例

Person.Dog dog = new Person.Dog();

创建非静态内部类的实例

Person p = new Person();
Person.Bird bird = p.new Bird();

在成员内部类中调用外部类的结构

class Person{
    String name = "小明";
    public void eat(){
    }
 
    //非静态成员内部类
    class Bird{
        String name = "杜鹃";
        public void display(String name){
            System.out.println(name);//方法的形参
            System.out.println(this.name);//内部类的属性
            System.out.println(Person.this.name);//外部类的属性
            
            Person.this.eat();
        }
    }
} 
2)局部内部类
    //返回一个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类的对象
    public Comparable getComparable(){
        
        //创建一个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类:局部内部类
        //方式一:
//        class MyComparable implements Comparable{
//
//            @Override
//            public int compareTo(Object o) {
//                return 0;
//            }
//            
//        }
//        
//        return new MyComparable();
        
        //方式二:
        return new Comparable(){
 
            @Override
            public int compareTo(Object o) {
                return 0;
            }
            
        };
        
    }

注意点:

在局部内部类的方法中(比如:show) 如果调用局部内部类所声明的方法 (比如:method) 中的局部变量(比如:num)的话,要求此局部变量声明为 final 的。

JDK 7及之前的版本,要求此局部变量显示的声明为 final 的
JDK 8及之后的版本:可以省略final的声明

public class InnerClassTest2 {
 
	public void method() {
		
		// 局部变量
		int num = 10;
		
		class AA {
			public void show() {
				// 编译不通过
//				num = 20;
				// 只能调用,不能更改
				System.out.println(num);
			}
		}
	}
}
3)总结

成员内部类和局部内部类,在编译以后,都会生成字节码文件。

格式:

成员内部类:外部类$内部类名.class

局部内部类:外部类$数字 内部类名.class

三、面向对象的特征
1、面向对象的特征一:封装性
1)为什么要引入封装性?

我们程序设计追求“高内聚,低耦合”。

高内聚 :类的内部数据操作细节自己完成,不允许外部干涉;
低耦合 :仅对外暴露少量的方法用于使用。
隐藏对象内部的复杂性,只对外公开简单的接口。便于外界调用,从而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通俗的说,把该隐藏的隐藏起来,该暴露的暴露出来。这就是封装性的设计思想。

2)具体体现

体现一:将类的属性xxx私化(private),同时,提供公共的(public)方法来获取(getXxx)和设置(setXxx)此属性的值
体现二:不对外暴露的私有的方法
体现三:单例模式(将构造器私有化)
体现四:如果不希望类在包外被调用,可以将类设置为缺省的。

3)Java规定的四种权限修饰符权限修饰符可用来修饰的结构说明:

4种权限都可以用来修饰类的内部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内部类

修饰类的话,只能使用:默认、public

2、面向对象的特征二:继承性
1)继承性的好处

减少了代码的冗余,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便于功能的扩展(继承性的好处)

为之后多态性的使用,提供了前提

2)继承性的格式

class A extends B{}

A:子类、派生类、subclass
B:父类、超类、基类、superclass

3)子类继承父类以后有哪些不同?

体现:一旦子类A继承父类B以后,子类A中就获取了父类B中声明的所有的属性和方法。

特别的,父类中声明为private的属性或方法,子类继承父类以后,仍然认为获取了父类中私有的结构。只因为封装性的影响,使得子类不能直接调用父类的结构而已。

子类继承父类以后,还可以声明自己特有的属性或方法:实现功能的拓展。

4)Java中继承性的说明

一个类可以被多个子类继承。
Java中类的单继承性: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子类直接继承的父类,称为:直接父类。间接继承的父类称为:间接父类
子类继承父类以后,就获取了直接父类以及所间接父类中声明的属性和方法

5)java.lang.Object类的理解

所有的java类(除java.lang.Object类之外)都直接或间接的继承于java.lang.Object类,意味着,所的java类具有java.lang.Object类声明的功能。

3、面向对象的特征三:多态性

多态性:父类的引用指向子类的对象(或子类的对象赋给父类的引用)

1)多态性的使用:虚拟方法调用

有了对象的多态性以后,我们在编译期,只能调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但在运行期,我们实际执行的是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总结: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右边。

2)多态性的使用前提

类的继承关系
方法的重写

3)多态性的应用举例
    public void func(Animal animal){//Animal animal = new Dog();
        animal.eat();
        animal.shout();
    }
class Driver{
    
    public void doData(Connection conn){
    // conn = new MySQlConnection(); 
    // conn = new OracleConnection();
 
      //规范的步骤去操作数据
      conn.method1();
      conn.method2();
      conn.method3();
        
    }
    
}
4)多态性使用的注意点

对象的多态性,只适用于方法,不适用于属性(编译和运行都看左边)

5)向上转型与向下转型

向上转型:多态

为什么使用向下转型?

有了对象的多态性以后,内存中实际上是加载了子类特有的属性和方法的,但是由于变量声明为父类类型,导致编译时,只能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和方法。子类特有的属性和方法不能调用。如何才能调用子类特有的属性和方法?使用向下转型。

如何实现向下转型?

使用强制类型转换符:()

使用时的注意点:

使用强转时,可能出现ClassCastException的异常。
为了避免在向下转型时出现ClassCastException的异常,我们在向下转型之前,先进行instanceof的判断,一旦返回true,就进行向下转型。如果返回false,不进行向下转型。
instanceof的使用

a instanceof A:判断对象a是否是类A的实例。如果是,返回true;如果不是,返回false。
如果 a instanceof A返回true,则 a instanceof B也返回true.其中,类B是类A的父类。

4、方法的重写

子类继承父类以后,可以对父类中同名同参数的方法,进行覆盖操作.

重写以后,当创建子类对象以后,通过子类对象调用子父类中的同名同参数的方法时,实际执行的是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1)重写的规则

约定俗称:子类中的叫重写的方法,父类中的叫被重写的方法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方法名和形参列表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方法名和形参列表相同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修饰符不小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特殊情况:子类不能重写父类中声明为private权限的方法

返回值类型: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void,则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只能是void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A类型,则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可以是A类或A类的子类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基本数据类型(比如:double),则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必须是相同的基本数据类型(必须也是double)
子类重写的方法抛出的异常类型不大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抛出的异常类型
子类和父类中的同名同参数的方法要么都声明为非static的(考虑重写,要么都声明为static的(不是重写)

2)重载和重写的区别

重载:不表现为多态性。
重写:表现为多态性。
重载,是指允许存在多个同名方法,而这些方法的参数不同。编译器根据方法不同的参数表,对同名方法的名
称做修饰。对于编译器而言,这些同名方法就成了不同的方法。它们的调用地址在编译期就绑定了。

Java的重载是可以包括父类和子类的,即子类可以重载父类的同名不同参数的方法。所以对于重载而言,在方法调用之前,编译器就已经确定了所要调用的方法,这称为“早绑定”或“静态绑定”;

而对于多态,只等到方法调用的那一刻,解释运行器才会确定所要调用的具体方法,这称为“晚绑定”或“动态绑定”。

5、子类对象实例化全过程

1)从结果上看:继承性子类继承父类以后,就获取了父类中声明的属性或方法。创建子类的对象,在堆空间中,就会加载所有父类中声明的属性。

2)从过程上看当我们通过子类的构造器创建子类对象时,我们一定会直接或间接的调用其父类的构造器,进而调用父类的父类的构造器,…直到调用了java.lang.Object类中空参的构造器为止。正因为加载过所的父类的结构,所以才可以看到内存中父类中的结构,子类对象才可以考虑进行调用。

3)强调说明虽然创建子类对象时,调用了父类的构造器,但是自始至终就创建过一个对象,即为new的子类对象。

6、Object类的使用
1)java.lang.Object类的说明

Object类是所Java类的根父类
如果在类的声明中未使用extends关键字指明其父类,则默认父类为java.lang.Object类
Object类中的功能(属性、方法)就具通用性。
属性:无
方法:equals() / toString() / getClass() /hashCode() / clone() / finalize()、wait() 、 notify()、notifyAll()
Object类只声明了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2)equals()方法

Object类中equals()的定义: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return (this == obj);
 }

说明:Object类中定义的equals()和==的作用是相同的,比较两个对象的地址值是否相同,即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实体。

像String、Date、File、包装类等都重写了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重写以后,比较的不是两个引用的地址是否相同,而是比较两个对象的"实体内容"是否相同。

通常情况下,我们自定义的类如果使用equals()的话,也通常是比较两个对象的"实体内容"是否相同。那么,我们就需要对Object类中的equals()进行重写,重写的原则:比较两个对象的实体内容是否相同。

重写equals()

举例:

class User{
String name;
int age;
    //重写其equals()方法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if(obj == this){
            return true;
        }
        if(obj instanceof User){
            User u = (User)obj;
            return this.age == u.age && this.name.equals(u.name);
        }
        return false;
    }
}

回顾 == 运算符的使用:

可以使用在基本数据类型变量和引用数据类型变量中
如果比较的是基本数据类型变量:比较两个变量保存的数据是否相等。(不一定类型要相同)
如果比较的是引用数据类型变量:比较两个对象的地址值是否相同.即两个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实体
补充: == 符号使用时,必须保证符号左右两边的变量类型一致。

3)toString()方法

toString()的使用:当我们输出一个对象的引用时,实际上就是调用当前对象的toString()

Object类中toString()的定义: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getClass().getName() + "@" + Integer.toHexString(hashCode());
}

像String、Date、File、包装类等都重写了Object类中的toString()方法。使得在调用对象的toString()时,返回"实体内容"信息

自定义类也可以重写toString()方法,当调用此方法时,返回对象的"实体内容"

重写toString()

举例:

@Override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Customer [name=" + name + ", age=" + age + "]";
}
四、关键字
1、关键字:this
1)可以调用的结构

属性、方法;构造器

2)this调用属性、方法

this理解为:当前对象 或 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

在类的方法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方式,调用当前对象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方法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是属性,而非形参。
类的构造器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方式,调用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构造器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是属性,而非形参。

3)this调用构造器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可以显式的使用"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本类中指定的其他构造器
构造器中不能通过"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自己
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则最多有 n - 1构造器中使用了"this(形参列表)”
规定:"this(形参列表)“必须声明在当前构造器的首行
构造器内部,最多只能声明一个"this(形参列表)”,用来调用其他的构造器

2、关键字:super
1)可以用来调用的结构

属性、方法、构造器

2)super调用属性、方法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方法或构造器中。通过使用"super.属性"或"super.方法"的方式,显式的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习惯省略"super."
特殊情况:当子类和父类中定义了同名的属性时,我们要想在子类中调用父类中声明的属性,则必须显式的使用"super.属性"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声明的属性。
特殊情况:当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方法以后,我们想在子类的方法中调用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时,则必须显式的使用"super.方法"的方式,表明调用的是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

3)super调用构造器

我们可以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的使用"super(形参列表)"的方式,调用父类中声明的指定的构造器
"super(形参列表)"的使用,必须声明在子类构造器的首行!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针对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出现
在构造器的首行,没显式的声明"this(形参列表)“或"super(形参列表)”,则默认调用的是父类中空参的构造器:super()
在类的多个构造器中,至少一个类的构造器中使用了"super(形参列表)”,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器,原因: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则最多有 n - 1构造器中使用了"this(形参列表)”

3、关键字:package/import
1)package的使用

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中类的管理,提供包的概念

使用说明:

使用package声明类或接口所属的包,声明在源文件的首行
包,属于标识符,遵循标识符的命名规则、规范(xxxyyyzzz)、“见名知意”
每"."一次,就代表一层文件目录。

2)import的使用

在源文件中显式的使用import结构导入指定包下的类、接口,声明在包的声明和类的声明之间。

使用说明:

如果需要导入多个结构,则并列写出即可
可以使用"xxx."的方式,表示可以导入xxx包下的所结构
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java.lang包下定义的,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
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本包下定义的,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
如果在源文件中,使用了不同包下的同名的类,则必须至少一个类需要以全类名的方式显示。
使用"xxx.
"方式表明可以调用xxx包下的所结构。但是如果使用的是xxx子包下的结构,则仍需要显式导入
import static:导入指定类或接口中的静态结构:属性或方法。

4、关键字:static

主要用来修饰类的内部结构:属性、方法、代码块、内部类

1)static修饰属性

静态变量:我们创建了类的多个对象,多个对象共享同一个静态变量。当通过某一个对象修改静态变量时,会导致其他对象调用此静态变量时,是修改过了的。

其他说明:

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可以通过"类.静态变量"的方式进行调用
静态变量的加载要早于对象的创建。
由于类只会加载一次,则静态变量在内存中也只会存在一份:存在方法区的静态域中。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可以通过"类.静态方法"的方式进行调用。

静态方法中,只能调用静态的方法或属性,非静态方法中,既可以调用非静态的方法或属性,也可以调用静态的方法或属性。

注意点:在静态的方法内,不能使用this关键字、super关键字。

5、关键字:final

final 用来修饰一个类:此类不能被其他类所继承。

比如:String类、System类、StringBuffer类
final 用来修饰方法:表明此方法不可以被重写

比如:Object类中getClass();
final 用来修饰变量:此时的"变量"就称为是一个常量

final修饰属性:可以考虑赋值的位置:显式初始化、代码块中初始化、构造器中初始化
final修饰局部变量:尤其是使用final修饰形参时,表明此形参是一个常量。当我们调用此方法时,给常量形参赋一个实参。一旦赋值以后,就只能在方法体内使用此形参,但不能进行重新赋值。
static final 用来修饰属性:全局常量

6、关键字:abstract

可以用来修饰类、方法

abstract修饰类:抽象类,此类不能实例化

抽象类中一定有构造器,便于子类实例化时调用(涉及:子类对象实例化的全过程)
开发中,都会提供抽象类的子类,让子类对象实例化,完成相关的操作 —>抽象的使用前提:继承性。

abstract修饰方法: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只是方法的声明,没方法体。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一个抽象类。反之,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的。
若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后,此子类方可实例化。若子类没重写父类中的所的抽象方法,则此子类也是一个抽象类,需要使用abstract修饰
注意点:

abstract不能用来修饰属性、构造器等结构
abstract不能用来修饰私有方法、静态方法、final的方法、final的类
举例:IO流中设计到的抽象类:InputStream/OutputStream / Reader /Writer。在其内部定义了抽象的read()、write()方法。

7、关键字:interface

Java中,接口和类是并列的两个结构

使用说明:

接口中不能定义构造器的!意味着接口不可以实例化。
定义全局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书写时可以省略不写,定义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也可以不写。
如果实现类覆盖了接口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则此实现类就可以实例化。如果实现类没覆盖接口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则此实现类仍为一个抽象类
Java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弥补了Java单继承性的局限性
接口与接口之间可以继承,而且可以多继承
体会:

接口使用上也满足多态性
接口,实际上就是定义了一种规范
JDK7及以前:只能定义全局常量和抽象方法

JDK8:除了定义全局常量和抽象方法之外,还可以定义静态方法、默认方法。

Java8中关于接口的新规范

接口中定义的静态方法,只能通过接口来调用。
通过实现类的对象,可以调用接口中的默认方法。
如果实现类重写了接口中的默认方法,调用时,仍然调用的是重写以后的方法
如果子类(或实现类)继承的父类和实现的接口中声明了同名同参数的默认方法,那么子类在没重写此方法的情况下,默认调用的是父类中的同名同参数的方法。–>类优先原则
如果实现类实现了多个接口,而这多个接口中定义了同名同参数的默认方法,那么在实现类没重写此方法的情况下,报错.接口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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