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声明多重继承的方法
如果已经声明类A,类B和类C,可以声明多重继承的派生类D
class D:public A,private B,protected C
{
类新加的成员
}
1.2多重继承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多重继承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形式与单继承的构造函数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始中包含多个基类构造函数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总参数表):基类构造函数(参数表),基类2构造函数(参数表),基类3构造函数(参数表)
{
派生类中新增加的数据成员初始化
}
注:
①派生类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同样为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再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函数体
1.3多重继承引起的二义性问题(由于继承的数据成员同名而产生的二义性问题)
一 直接重复
解决方法
①用基类名来限定
对象名.基类名::数据成员名
注: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访问基类中的成员不必写对象名
🙉派生类和基类同时有相同名字的数据成员
基类的同名成员在派生类中被覆盖,成为“不可见”的(只有在函数名,参数个数相同,类型相匹配的情况下发生同名覆盖)
二间接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