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us of social enterprise development|欧洲社会企业:近期趋势和发展(Social enterprise in Europe:recent trends an)

欧洲各地社会企业经历的主要演变及其面临的关键挑战

        社会企业的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末首次出现在意大利,但它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真正开始在欧洲层面使用。1991年,意大利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为这些“社会合作社”创造了一种特定的法律形式,随后更名为“社会合作社。该法律区分了两种类型的社会合作社:提供社会、卫生和教育服务的社会合作社,称为“a类社会合作社”,以及那些为弱势群体提供工作整合的合作社,被称为“B型社会合作社”。英国议会于2004年批准了一种新的法律形式,即“社区利益公司”。中投公司的法律表格包括社区利益测试和资产锁定,以确保新实体符合其明确的社区目的。

        在法国、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这些新的法律形式是合作型的。葡萄牙的“社会团结合作社”(cooperiva de solidarieddesocial)法律形式成立于1997年。这类合作社提供服务的目的是促进弱势群体的融合,如儿童、残疾人和社会弱势家庭和社区。葡萄牙社会资本合作社的成员包括服务使用者、工人和志愿者;他们不能向会员分配任何利润。至于西班牙,1999年的一项国家法律创造了“社会倡议合作社”的标签;任何类型的提供社会服务的合作社或发展旨在使被社会排斥的人融入工作的经济活动都可以使用这个标签。在希腊,“有限责任社会合作”于1999年设计,用于组织针对精神社会残疾个人的非常特殊的群体,并通过生产活动。这些组织基于“目标群体”个人、心理医院工作人员和社区机构之间的伙伴关系。

在比利时,1996年引入的“社会目的公司”法律框架并不关注唯一的合作传统,这个框架不是由莫纳什大学引用的新法律形式,因为所有类型的企业都可以采用“社会目的公司”的标签,前提是它们“不致力于丰富其成员”。因此,公司必须根据其社会目的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规定允许每位员工通过拥有股本参与企业治理的程序。

        在意大利和英国,社会企业都属于第三部门。它们的定义是其社会目的和对利润分配的限制。在这两个国家,社会企业也活跃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然而,这两种模式在某些方面也有所不同。虽然意大利法律强调了一种特定的治理模式,通过要求解决各种利益相关者,但英国的模式强调了社会企业的商业特征:尽管在定义中没有提及市场资源的百分比,人们普遍认为,总收入的很大一部分(通常为50%)必须以市场为基础,企业才有资格成为“社会企业”。

        进一步,社会企业采用的各种其他法律形式。尽管在一些国家,新创建的法律形式可能被证明是重要的工具,但欧洲各地的大多数社会企业,即使是在这些新法律形式出现的国家,仍然采用长期存在的法律形式,即协会、合作社、担保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英国的工业协会和普罗维登特协会等。更普遍地说,在那些合法的协会形式允许销售商品和服务有很大程度的自由的国家,社会企业通常是作为协会成立的。在协会在这方面较为有限的国家,社会企业往往是以合作社的合法形式成立的。在某些情况下,社会企业会选择传统的商业法律形式

      

Q:社会企业家、社会创业、社会企业(Social entrepreneur,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social enterprise)之间的异同?

A:作者认为直到2012年前后,“社会企业家”、“社会企业家精神”和“社会企业”的概念一直可以互换使用。为了区分,可以说社会创业被视为社会企业家创建社会企业的过程。然而,在过去的十年里,不断增长的文献对这三个概念中的每一个都产生了不同的定义和方法。

        就其特征而言。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阿育王等美国基金会和组织一直特别强调“社会企业家”一词。这些实体以各种方式识别和支持个人发起致力于社会使命的新活动,同时在动力、个人参与和创新实践方面表现得像真正的企业家。带来了应对社会问题的新方式。相反,在欧洲更多地强调社会企业的集体性,以及其联合或合作的形式,尽管美国的方法越来越受到重视。

        “社会创业”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末就已经有了相当精确的概念。这些概念强调社会企业家进行的社会创新过程。然而,这个概念越来越多地被广泛使用,因为对于不同的作者来说,它现在指的是广泛的倡议,从自愿行动到企业社会责任。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可以确定许多类别:个人倡议、发起新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具有社会目标的公私伙伴关系等。虽然美国人现在倾向于强调制度和法律形式之间的“模糊界限”,以及社会企业家代表性的“混合价值创造”(利润与社会价值),但欧洲人更强调的是,社会企业家往往发生在“第三部门”(即私营、非营利组织)。

        关于“社会企业”的概念,它最早出现在欧洲(在美国出现前几年),更确切地说,它是在意大利推广的。欧洲的社会企业由莫纳什大学1990年出版的一本名为《社会印象-Impresa  sociale》的期刊。当时引入这一概念是为了指定开创性举措,一年后意大利议会为这些举措创建了“社会合作社”的法律形式。正如将要显示的那样,其他欧洲国家已经通过了新的法律来促进社会企业的发展。除了这些方法外,欧洲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网络还强调了欧洲社会企业“处于市场、公共政策和民间社会的十字路口”的定位,特别是强调其资源的“混合”:社会企业确实将用户的销售或费用收入与与其社会使命相关的公共补贴相结合,并鼓励捐款和/或志愿服务。这与美国强烈倾向于将社会企业定义为更面向市场的非营利组织,并制定“赚取收入战略”以应对公共补贴的减少和基金会私人赠款的限制。

存有疑问:

存在许多以创业方式和满足新兴社会需求为特征的非营利组织,但这些组织并不被认为是一个独特的群体;他们似乎被“分裂”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中,每个环境都有自己的身份?

这问题是不是就是哈佛教授的社会企业光谱粗略解决的问题,但是每个国家推行社会企业内涵的形式不同,制定一个适应全部的分类框架是不现实的,是否可以结合中国的形式,制定相关的一个框架呢。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打赏
    打赏
  • 0
    评论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打赏作者

封印师请假去地球钓鱼

你的鼓励将是我创作的最大动力

¥1 ¥2 ¥4 ¥6 ¥10 ¥20
扫码支付:¥1
获取中
扫码支付

您的余额不足,请更换扫码支付或充值

打赏作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