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可达性分析算法中判定为不可达的对象,也不是“⾮死不可”的,这时候它们暂时还
处于“缓刑”阶段,要真正宣告⼀个对象死亡,⾄少要经历两次标记过程: 如果对象在进⾏
可达性分析后发现没有与GC Roots相连接的引⽤链,那它将会被第⼀次标记,随后进⾏
⼀次筛选,筛选的条件是此对象是否有必要执⾏finalize()⽅法。假如对象没有覆盖
finalize()⽅法,或者finalize()⽅法已经被虚拟机调⽤过,那么虚拟机将这两种情况都视为
“没有必要执⾏”。如果这个对象被判定为确有必要执⾏finalize()⽅法,那么该对象将会被
放置在⼀个名为F-Queue的队列之中,并在稍后由⼀条由虚拟机⾃动建⽴的、低调度优先
级的Finalizer线程去执⾏它们的finalize()⽅法。finalize()⽅法是对象逃脱死亡命运的最后⼀
次机会,稍后收集器将对F-Queue中的对象进⾏第⼆次⼩规模的标记,如果对象要在
finalize()中成功拯救⾃⼰——只要重新与引⽤链上的任何⼀个对象建⽴关联即可,譬如把
⾃⼰(this关键字)赋值给某个类变量或者对象的成员变量,那在第⼆次标记时它将被移出
“即将回收”的集合; 如果对象这时候还没有逃脱,那基本上它就真的要被回收了。(这种⾃
救的机会只有⼀次,因为⼀个对象的finalize()⽅法最多只会被系统⾃动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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