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是指报告期已开始施工,尚未竣工或虽已竣工但尚未移交使用的工程。如报告期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到期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报告期年度内新开工,年内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
年底以前(包括本年底和以前年度)停、缓建项目,如果已作报废,则不包括在内。在建工程项目是反映建设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分析在建工程项目的个数及其投资规模,可以反映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小。
在建工程项目包含哪些类型?
1、企业外包的在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上述事项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 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