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是一个颇富戏剧性的人物,主要源于他和西施的绯闻。两千年后,西施位列四大美女,而范蠡也不免让人产生遐想,俨然当代富豪,家财万贯,有房有车;家财万贯,风流倜傥;才高八斗,智冠群臣;官场商场,八面玲珑。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故事,再加上点三角恋爱的油盐酱醋,着实让大家眼馋,活脱脱一部琼瑶小说。
还有更搞笑的。《吴地记》中说道:“(嘉兴)县南一百里有语儿亭。勾践令范蠡取西施以献夫差,西施于路与范蠡潜通,三年始达于吴,遂生一子。至此亭,其子一岁,能言,因名语儿亭。“真是不服不行。古人的八卦能力不逊今人啊。
行了。打住。以上全是放屁。史书上的范蠡与西施毫无瓜葛,也绝不是轻薄的商贾官僚。相反,范蠡是一个真正的谋略家,于家国天下皆有造诣,为人处事可谓人间极品。关于他辅佐勾践卧薪尝胆,灭吴国进而称霸天下的故事已经今人皆知。而范蠡引退之后的故事,我以为远比轰轰烈烈的复仇更加精彩(粗体字是我自己加的)。这段故事,网上有许多白话版本,但我还是以为原文读起来更加大气,也更有体会。尤其是范蠡最后一段论述,非“人精”不能出此言啊。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节选:
范蠡①事越王句践,既苦身暞力,与句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
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②
注①集解太史公素王妙论曰:“蠡本南阳人。”列仙传云:“蠡,徐人。”正义吴越春秋云:“蠡字少伯,乃楚宛三户人也。”越绝云:“在越为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在陶为朱公。”又云:“居楚曰范伯。谓大夫种曰:‘三王则三皇之苗裔也,五伯乃五帝之末世也。天运历纪,千岁一至,黄帝之元,执辰破巳,霸王之气,见于地户。伍子胥以是挟弓矢干吴王。’于是要大夫种入吴。此时冯同相与共戒之:‘伍子胥在,自余不能关其词。’蠡曰:‘吴越之邦同风共俗,地户之位非吴则越。彼为彼,我为我。’乃入越,越王常与言,尽日方去。”
注②索隐国语云“乃环会稽三百里以为范蠡之地”。奉音扶用反。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①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闲行以去,止于陶,②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
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③天下称陶朱公。
注①索隐范蠡自谓也。盖以吴王杀子胥而盛以鸱夷,今蠡自以有罪,故为号也。韦昭曰“鸱夷,革囊也”。或曰生牛皮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今之济阴定陶。”正义括地志云:“陶山在济州平阴县东三十五里。”止此山之阳也,今山南五里犹有朱公頉。
注③集解徐广曰:“万万也。”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①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注①索隐据其时代,非庄周也。然验其行事,非子休而谁能信任于楚王乎?
正义年表云周元王四年越灭吴范蠡遂去齐,归定陶,后遗庄生金。庄周与魏惠王、*(周元王)**[齐宣王]*同时,从周元王四年至齐宣王元年一百三十年,此庄生非庄子。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
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庄生闲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柰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
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①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②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注①集解国语曰:“周景王时将铸大钱。”贾逵说云:“虞、夏、商、周金币三等,或赤,或白,或黄。黄为上币,铜铁为下币。”韦昭曰:“钱者,金币之名,所以贸买物,通财用也。”单穆公云:“古者有母权子,子权母而行,然则三品之来,古而然矣。”骃谓楚之三钱,贾韦之说近之。
注②集解或曰:“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者,钱币至重,虑人或逆知有赦,盗窃之,所以封钱府,备盗窃也。汉灵帝时,河内张成能候风角,知将有赦,教子杀人,捕得七日赦出,此其类也。
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柰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①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注①集解徐广曰:“狡,一作‘郊’。”
故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卒老死于陶,故世传曰陶朱公。①
注①集解张华曰:“陶朱公頉在南郡华容县西,树碑云是越之范蠡也。”正义盛弘之荆州记云:“荆州华容县西有陶朱公頉,树碑云是越范蠡。范蠡本宛三户人,与文种俱入越,吴亡后,自适齐而终。陶朱公登仙,未闻葬此所由。”括地志云陶朱公頉也。又云:“济州平阴县东三十里陶山南五里有陶公頉。并止于陶山之阳。”按:葬处有二,未详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