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数据库是持久储存在计算机中、有组织的、可共享的大量数据的集合。
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是位于用户和计算机操作系统之间的数据管理软件,专门用来管理数据,是计算机系统的基础软件。
数据库系统由数据库、DBMS、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管理员(DBA)组成。
数据模型是一种形式机制,用于数据建模,描述数据、数据之间的联系、数据的语义、数据上的操作和数据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2.数据模型的层次
对数据建模的模型分成两个不同的层次:
概念模型:也称信息模型,按用户的观点来对现实世界进行数据建模(第一次抽象),常用的是实体-联系模型(E-R模型),包括实体、联系、属性。
数据模型:按计算机系统的观点对信息世界进行数据建模(第二次抽象),常用的数据模型:网状模型、层次模型、关系模型、面向对象模型、对象-关系数据模型。
3.关系模型
关系模型的数据结构:
现实世界中的对象和对象之间的联系都用关系表示。
关系模型要求关系必须是规范化的:关系的每个属性只能取原子值,表中不能包含子表。
关系模型的完整性约束:
实体完整性、参照完整性、用户自定义完整性。
4.数据库系统结构
三级模式两级映像:
模式:数据库中全体数据的总体逻辑结构描述,是所有用户的公共数据视图。
外模式:介于模式和应用之间,是特定数据库用户的数据视图是与某一具体应用相关的数据局部逻辑结构的描述。
内模式:是数据物理结构和存储方式的描述,定义在数据库内部的表示方式。
模式-内模式映像:定义数据全局逻辑结构和存储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以保证模式,进而保证外模式的相对稳定性,但数据的存储结构改变时,数据库管理员可以修改模式-内模式映像,使得模式保持不变,这为数据的物理独立性提供了保证。
外模式-模式映像:定义外模式和模式之间的对应关系,每一个外模式都有一个对应的外模式-模式映像,建立外模式中的数据对象与模式中的数据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以保证外模式的相对稳定性,为数据的逻辑独立性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