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名词解释(一)
第一章 绪论
1、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构成:
数据:所有能输入计算机并能被计算机程序识别和处理的符号的集合。
数据项:是构成数据元素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一个数据元素可以划分形成多个数据项 。
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四者之间的关系:(数据->(数据对象->(数据元素->(数据项)有外向内层层递深。
数据类型:是一个值(等价于数据元素)的集合以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
数据类型可分为:
原子类型:一种值的集合+定义在这个值集上的一组操作(int、float等)
例如:
int型:整数(1、2、3……)+上面的一组操作(加减乘除)。
结构类型:一种数据结构(例如:struct结构体)+定义在这个数据结构上的一组操作。
抽象数据类型:是为了实现数据结构在计算机中的操作过程。(三元组(d,s,p)p是数据结构上的一组操作。
数据结构: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二元组(d,s))
数据结构: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抽象数据类型=值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