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软件构造blog-LSP

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里氏替换原则,是面向对象的最重要的几大原则之一。其提出者是Barbara Liskov,2008年图灵奖获得者。

Barbara Liskov

LSP定义为:If for each object o1 of type S there is an object o2 of type T such that for all programs P defined in terms of T,the behavior of P is unchanged when o1 is substituted for o2 then S is a subtype of T.
即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使得机遇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o2都替换为o1的时候,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这一段HIT2021年的PPT翻译得有问题)。

这一规则是自然的,也是符合直觉的。具体地,比如有一个子类,它的规约应当比父类更强(也就是前置条件宽松,后置条件严格)。这样,假如将程序中一个父类的对象,替换为子类的对象,程序仍然可以进行。这是因为新的规约更严格,原先对父类对象的操作,将其作用在子类对象上,当然仍然奏效。

自然地,子类型可以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方法,但是不能删除方法——也就是说,重写的方法要遵循被重写方法的模式,有相同的返回值和同类型的参数。至于新增的方法,由于原本程序中并未使用该方法(因为原本程序的操作对象是父类的对象),所以添加过后不会改变程序的行为。

这也是LSP的很重要的作用。即然添加过后不改变程序的行为,那么就可以对这个没有错误的程序进行修改,使用这些子类添加的方法。这样,原本对父类对象操作的程序,在修改后,不仅可以无误地操作子类,还可以更具体地操作子类——使用添加的新方法。

对于异常抛出来说,为了满足LSP原则,子类方法不应该抛出比父类方法更多的异常。因为一旦如此,原本对父类对象的操作,包括对其异常的处理,在处理子类及其异常时就不奏效了,这是对开发不利的。

而在满足LSP的情况下,原本的异常处理就是奏效的,不需要额外开发。LSP对开发的益处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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