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控制功能
综合监控系统应实现下列控制功能:
(1)对断路器、电动隔离开关进行开/合控制
(2)对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进行升/降控制
(3)对保护动作信号等进行远方复归,包括对AC35kV、DC1500V微机保护装置、直流系统框架泄露保护的复归
(4)对自投、重合闸等自动装置进行投切控制
3.1.1.1控制功能按操作对象的数量可以分为单独控制和程序控制。
(1)单独控制
单独控制有两种方式:直控方式和操作前先选择方式。
采用直控方式时操作员通过鼠标或键盘直接对控制对象发出控制命令,系统检查是否具有操作权利,当操作权利满足要求时系统直接将控制命令发给被控站设备,执行控制。直接控制方式除进行操作权利的检查外,还可进行软闭锁检查,即操作条件是否具备,如操作条件不满足,系统将停上操作,并打出信息提示操作员。
操作前先选择的方式分两步进行—一选择、执行。
首先操作员用键盘或鼠标器调出被控站主接线图。
第一步:选择控制对象。被选中的对象在显示器上闪烁。若选择成功,则在显示器上用汉字提示并有打印记录;若选择失败,亦在显示器上提示,并打印记录,同时显示器恢复原状态显示。只有选择成功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第二步:执行。按下执行键发出执行命令。若遥控执行成功,显示器画面状态刷新、停闪,并有打印记录。若遥控执行失败,则显示器上开关恢复原态显示,并有打印记录。
(2)程序控制
程控操作就其执行过程而言与单控相似,它是若干个单控过程的组合。
程序控制可以有以下执行方式:
l 手动执行程控
由操作员手动调用程控画面,选择程控卡片并确认执行。
l 定时执行程控
可以设置程控执行的启动条件为某个特定时刻(如规定停送电的时间点),在定义的时刻到达时,自动启动相关程控画面,经操作员人工确认后执行。
l 带条件判断控制
综合监控系统具有由特定事件启动的程控功能。具体条件设计联络时确定。考虑到供电系统的安全性,要求经过人工确认后执行。
l 紧急状态控制
综合监控系统具有紧急停电功能,考虑到供电系统的安全性,采用经过人工确认的紧急停电功能。
程序控制卡片的具体设置在设计联络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