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音乐作品创作出来之后一定会吸引来多方资源想要去使用,那么在使用音乐作品时如何不侵犯著作权达成合作呢,下面就来分享一下吧,有任何问题可以找小编交流。
“先授权、后使用”是音乐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如无特殊情况,订立书面合同是必要步骤。通过合同降低版权风险,应注意如下几点:
- 明确音乐版权内容的具体使用需求,即授权范围。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和音乐相关的版权权利超过十项,除人身权无法转让和授权以外,其他任意一项财产权都足以支撑起一个音乐细分产业,如KTV、演唱会、综艺节目、网络音乐传播等。随着版权意识的提升和日趋严格的司法、行政保护,权利人已经意识到各项权利的巨大价值,逐步开始精细化运营版权授权业务,打包授权、整体转让音乐版权的情况越来越少。
- 确定使用内容是否受版权保护(主要看是否超出保护期),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是否为法定许可情形。目前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对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规定了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规则。合理运用前述规则,可以有效提升作品使用效率,降低风险。
- 订立合同并明确重要条款。现行著作权法第24条明确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