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芜湖市各区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时间流程和佐证材料+条件归集如下,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经开区需要申报的可指导!
一、芜湖市各区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组织实施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参与自评。已被认定为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通过的企业按照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二、芜湖市各区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时间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辅导工作。
2.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3月31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1)正式行文上报,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芜湖市各区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佐证材料
一、基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近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等,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3.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4.2024年1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6.企业近三年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7.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8.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9.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10.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11.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2.近两年度审计报告(须赋码,应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
13.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的自我说明
14.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四、芜湖市各区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