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C++,就一定会想到C++的三大特性,封装、继承和多态。那么这篇博客就来谈一谈这三大特性之一的继承。
1.继承的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持 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 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
继承的定义格式
2.继承关系
小结:
(1) public继承是一个接口继承,保持is-a原则,每个父类可用的成员对子类也可用,因为每个子类 对象也都是一个父类对象
is-a原则:把一个派生类的对象看成是一个基类的对象,他们的调用形式是相同的。
(2) has-a原则:has-a原则也可以称为组合,意思是一个类里包含了另一个类的对象。他与私有继承在内存中的布局形式是相同的。
(3) 不论是那种继承方式,在派生类的内部都可以访问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会一起继承,但是在子类中是不能访问的。
3.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在继承关系里面,在派生类中如果没有显示定义这六个成员函数,编译系统则会默认合成这六个默认 的成员函数。
class B
{
public:
B()
{
cout << "B()" << endl;
}
~B()
{
cout << "~B()" << endl;
}
private:
int _b;
};
class D:public
{
public:
D()
{
cout << "D()" << endl;
}
~D()
{
cout << "~D()" << endl;
}
private:
int _d;
};
void FunTest()
{
D d;
}
继承关系中构造函数调用顺序:
4.继承体系中的作用域
1.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生类是两个不同作用域。
2. 子类和父类中有同名成员,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成员的直接访问。(在子类成员函数中,可以 使用 基类::基类成员 访问)–同名隐藏 –重定义
3. 注意在实际中在继承体系里面最好不要定义同名的成员。
5.继承与转换
- 子类对象可以赋值给父类对象
- 父类对象不能赋值给子类对象
- 父类的指针/引用可以指向子类对象
- 子类的指针/引用不能指向父类对象(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完成)
6.多继承&菱形继承
多继承
菱形继承
7.虚拟继承
在菱形继承中,从对象模型就可以看出,由于C1,C2都继承了基类B的成员b,所以存在二义性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就需要知道虚拟继承。
偏移量表格
class B
{
public:
int _b;
};
class C1: virtual public B
{
public:
int _c1;
};
class C2: virtual public B
{
public:
int _c2;
};
class D:public C1, public C2
{
public:
int _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