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继承允许我们根据一个类来定义另一个类,达到了代码功能重用效果。
当创建一个类时,如果待创建的类与另一个类存在某些共同特征,程序员不需要全部重新编写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只需指定继承另一个类即可,被继承的类称为基类或父类,新建的类称为派生类或子类。
选秀之后,被选中的超女成了宫女和王妃,宫女和王妃从超女那里继承了姓名、年龄、身高、身材、颜值等特征,还会具备一些新的特征,如果是王妃,有称号、居住的宫殿、奉䘵、为她服务的太监和宫女数量等。
基类和派生类
定义一个派生类,需要指定它的基类,语法如下:
class derived-class: access-specifier base-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