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ing在TransactionDefinition接口中规定了7种类型的事务传播行为,它们规定了事务方法和事务方法发生嵌套调用时事务如何进行传播,即协调已经有事务标识的方法之间的发生调用时的事务上下文的规则(是否要有独立的事务隔离级别和锁)
概述
当我们调用一个基于Spring的Service接口方法(如UserService#addUser())时,它将运行于Spring管理的事务 环境中,Service接口方法可能会在内部调用其它的Service接口方法以共同完成一个完整的业务操作,因此就会产生服务接口方法嵌套调用的情况, Spring通过事务传播行为控制当前的事务如何传播到被嵌套调用的目标服务接口方法中。
事务传播是Spring进行事务管理的重要概念,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事务传播行为也是被误解最多的地方,在本文里,我们将详细分析不同事务传播行为的表现形式,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事务传播行为种类
Spring在TransactionDefinition接口中规定了7种类型的事务传播行为,它们规定了事务方法和事务方法发生嵌套调用时事务如何进行传播:
事务传播行为类型 | 说明 |
---|---|
PROPAGATION_REQUIRED | 如果当前没有事务,就新建一个事务,如果已经存在一个事务中,加入到这个事务中。这是最常见的选择。 |
PROPAGATION_SUPPORTS | 支持当前事务,如果当前没有事务,就以非事务方式执行。 |
PROPAGATION_MANDATORY | 使用当前的事务,如果当前没有事务,就抛出异常。 |
PROPAGATION_REQUIRES_NEW | 新建事务,如果当前存在事务,把当前事务挂起。 |
PROPAGATION_NOT_SUPPORTED | 以非事务方式执行操作,如果当前存在事务,就把当前事务挂起。 |
PROPAGATION_NEVER | 以非事务方式执行,如果当前存在事务,则抛出异常。 |
PROPAGATION_NESTED | 如果当前存在事务,则在嵌套事务内执行。如果当前没有事务,则执行与PROPAGATION_REQUIRED类似的操作。 |
当使用PROPAGATION_NESTED时,底层的数据源必须基于JDBC 3.0,并且实现者需要支持保存点事务机制。
事务传播行为失效得情况
spring事务是基于代理来实现得,所以:
- private、final、static 方法无法被代理,所以添加事务无效
- 当绕过代理对象, 直接调用添加事务管理的方法时, 事务管理将无法生效。比如直接new出的对象
- 在同一个类下,有2个方法,A、B,A没有事务,B有事务,但是A调用B时,方法B被标记的事务无效。
究其原因,因为此类的调用对象为代理对象,代理方法A调用真正的被代理方法A后,在被代理方法A中才会去调用方法B,此时this对象为被代理的对象,所以是不会通知到代理对象,也就变成了第二种情况,绕过了代理对象。所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