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软件设计原则:
基本原则就是代码模块化设计以及模块高内聚,模块间低耦合。
熟知的SOLID:
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或模块应该只有一个主要职责,这样当需要改变时,只会影响一个方面,从而保持代码的稳定性和可维护性。
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 Closed Principle)。
软件实体(如模块、类、方法)应该对扩展开放,但对修改关闭。这意味着在设计时,应考虑添加新功能的能力,而不是修改现有代码。
里氏替换原则(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子类可以替换其父类,而不会影响程序的正确性和行为。这要求在设计继承体系时,确保子类在不改变原有程序逻辑的前提下,能够替换父类。
接口隔离原则(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客户端应该依赖于它真正需要的接口,而不是依赖于它不需要的接口。这有助于减少类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
依赖倒置原则(DIP: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两者之间应该通过抽象层进行交互。这样,模块之间的依赖关系将更加清晰,也更容易进行单元测试和维护。
两个扩充原则: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LoD or LKP :Law of Demeter or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一个对象就尽可能少的去了解其它对象,从而实现松耦合。如果一个类的职责过多,由于多个职责耦合在了一起,任何一个职责的变更都可能引起其它职责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CARP / CRP: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而非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