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
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
本文为李建忠设计模式视频的笔记以及自己的部分见解,若有侵权请联系
一.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二. 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三.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的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四.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
- 继承表达类型的抽象。
五.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 不应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六.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需要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七.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层,让设计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八.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