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案例教程--第五讲:面向对象(上)

第五讲:面向对象(上)

一.预习笔记

1.面向过程与面向对象

  面向过程: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一实现,使用的时候依次调用就可以了(凡事亲力亲为)
  面向对象:在程序中使用对象来映射现实中的事务,使用对象的关系来描述事务之间的联系(专人做专事)

2.面向对象的3大特性(*)

  封装性:将对象的属性和行为封装起来,不需要让外界知道具体实现细节(保密)
  继承性:描述类与类之间的关系,无需在重新编写原有类的情况下对原有类进行扩展(啃老)
  多态性:程序中允许出现重名现象,在一个类中定义的属性和方法被其它类继承后,他们可以具有不同的数据类型或表现不同的行为,这使得同一个属性和方法在不同的类中具有不同的语义(进化)

3.类与对象

  类是对某一类事物的抽象描述,对象用于表示现实中该类事物的个体。
  类是对象的抽象,它用于描述一组对象的共同特征和行为。类中可以定义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其中成员变量用于描述对象的特征,也被称作属性,成员方法用于描述对象的行为,可简称为方法。
  对象的创建与使用:类名 对象名=new 构造函数();
  成员变量以及成员变量的初始值
  类的设计:
  类的封装:私有化属性,创建getter与setter方法

4.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的定义:
    1)方法名与类名相同
    2)在方法名的前面没有返回值类型的声明
    3)在方法中不能使用return语句返回一个值,但是可以单独写return语句来作为方法的结束
  构造方法的重载:
    1)Java中每一个类中都至少有一个构造函数,如果没有定义,那么系统会自动创建一个默认的无参构造函数;一旦定义构造函数,那么默认的无参构造就不会创建
    2)重载只看方法名以及方法参数,无关返回值

5.this关键字

  this指代当前对象,可以访问当前对象的成员变量(解决变量名冲突);可以调用当前对象的成员方法(调用成员方法时可以省略this.);可以调用类的构造方法(调用构造函数时,只能在构造函数中调用,不能在成员方法中调用;在构造函数中,使用this调用构造函数的语句必须放在第一行,且只能出现依次;不能再一个类的两个构造方法中使用this互相调用)

二.课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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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后回顾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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