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的说,我是一个特别喜欢独处的人,或者说是一个特别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活动的人。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这一句话我是深有体会的。
基本上跟我一起吃饭的人,很少有比我快的,当我吃完之后,看到其他人还没吃完,心里就莫名的烦躁,就会想:我都吃完了,你怎么还有那么多。于是,基本就不喜欢和别人一起吃饭了。还有就是打篮球、打羽毛球这些活动,我也基本一律不想参加,因为不会,也不想学,感觉没什么意义。
或许,我的一生注定是孤独的,或许,我更加喜欢这种孤独的感觉。我喜欢黑夜,一到晚上就会莫名的兴奋,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说不出来。
但是,当我们融入社会之后,就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当你不喜欢打篮球的时候,你的领导、你的同事会苦口婆心的告诉你:“不会篮球怎么行呢,走,我教你”。呵呵,用你教,自己去玩就可以了。
于是,你就只能选择融入他们,或者疏远他们,因为想要打成一片,却发现没有什么共同的爱好。接下来,发现除了工作,没什么好谈的,或许,这就是程序员,这就是人生,这就是我的宿命吧。
我不是一个狂热的人,我不是一个傲慢的人,我只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一个品味孤独的人。之前我的英文名字叫做Tim,其实很简单,因为它的发音和Team很类似,但是,我感觉或许是时候换个名字了,应该叫Ron,因为它的发音是"罗恩",和"lonely"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