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定义:There should never be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 class to change
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且仅有一个引起变化的原因,对象不应该承担太多的职责,这样能够保证对象的高内聚和细粒度。对象的高内聚和细粒度有利于对象的重用。一个庞大的对象承担了太多的职责,当客户端需要该对象的某一个职责时,却不得不将所有的职责都包含进来,从而造成冗余代码。
优点:
- 降低类的复杂性。
- 提高类的可读性。
- 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复用性。
- 降低因变更而引起的风险。
二、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定义:如果对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使得以S定义的所有程序P中所有对象o1都替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是类型S的子类型。
继承的优点:
- 代码共享,减少创建类的工作量,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 提高代码的可重用性。
- 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
- 提高项目的开放性。
继承的缺点:
- 继承是入侵式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 降低代码的灵活性。子类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子类受到限制。
- 增强耦合性。当父类的常量、变量和方法修改时,必须考虑子类的修改,这种修改可能造成大片的代码需要重构。
里氏替换原则为良好的继承定义了一个规范
- 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方法。
- 子类可以有自己的个性。
- 子类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入参数可以被放大。
- 子类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出结果可以被缩小。
三、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依赖其抽象。抽象不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该原则在Java语言中的表现是:
-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产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
- 接口或抽象类不依赖于实现类,实现类依赖于接口或抽象类。
依赖倒置原则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降低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依赖倒置原则是JavaBean、EJB和COM等组件设计模型背后的基本原则。
在项目中使用这个原则需要遵循以下几个规则:
- 每个类应该都具有接口或抽象类,或者同时具备抽象类和接口。这是基本要求,接口和抽象类都是抽象的,有了抽象才可能有依赖倒置。
- 变量的表面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抽象类。
- 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
- 尽量不要重写基类的方法。如果基类是一个抽象类,而且其方法已经实现了,子类尽量不要重写。类之间依赖的是抽象,重写了抽象方法,对依赖的稳定性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 结合里氏替换原则使用。里氏替换原则指出父类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可以得出:接口负责定义抽象方法,并且声明与其他对象的依赖关系;抽象类负责公共构造部分的实现,实现类准确的实现业务逻辑,同时在适当的时候对父类进行细化。
四、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定义: 1.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2.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具体含义:
- 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一个接口代表一个角色,不应该将不同的角色都交给一个接口。没有关系的接口合并在一起,形成一个臃肿的大接口,这是对角色和接口的污染。因此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
-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他们不用的方法。接口属于客户,不属于它所在的类层次结构。即不要强迫客户使用他们不用的方法,否则这些客户就会面临由于这些不使用的方法的改变所带来的问题。
五、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LoD)
定义:
- 只与你直接的朋友们通信。
-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 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的单位都只有最少的了解,这些了解仅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
六、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设计一个模块的时候,应当使这个模块可以在不被修改的前提下被扩展。即应当可以在不必修改源代码的情况下改变这个模块的行为。
- 提高复用性。
- 提高可维护性。
- 提高灵活性。
- 易于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