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篇,这篇描述创建型模型。
创建型模型包括:
(1)单例模式:保证为一个类只生成唯一的实例对象。也就是说,在整个程序空间中,该类只存在一个实例对象。
(2)简单工厂模式:静态工厂方法模式;通过专门定义一个类来负责创建其他类的实例,被创建的实例通常都具有共同的父 类。
(3)工厂模式:工厂方法模式同样属于类的创建型模式,又被称为多态工厂模式 。工厂方法模式的意义是定义一个创建产品对 象的工厂接口,将实际创建工作推迟到子类当中。
核心工厂类不再负责产品的创建,这样核心类成为一个抽象工厂角色,仅负责具体工厂子类必须实现的接口,这 样进一步抽象化的好处是使得工厂方法模式可以使系统在不修改具体工厂角色的情况下引进新的产品。
(4)抽象工厂模式:是所有形态的工厂模式中最为抽象和最其一般性的。抽象工厂模式可以向客户端提供一个接口,使得客户 端在不必指定产品的具体类型的情况下,能够创建多个产品族的产品对象。
(5)建造者模式: Builder模式也叫建造者模式或者生成器模式,是由GoF提出的23种设计模式中的一种。Builder模式是一种对 象创建型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