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22年3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在确保地类真实性的前提下,应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合法性。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农用地转用”“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情况等成果,合理、合法确定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该操作过程为地类追溯。
建设用地统计口径
“三调”对城市、建制镇、村庄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了打开调查(即“标准口径”),为统一“二调”和“三调”的数据统计口径,地类追溯现状底数需根据“三调”的“城镇村庄范围”不打开口径统计(即“同口径”)。
建设用地具备合法来源
(1)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含“农用地转用”、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建新方案等),并按规定在部相关系统备案的;未按规定在部相关系统备案的,由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批复文件、矢量数据等要件,县级人民政府承诺建设用地来源合法,并复核通过的。
(2)建设占用行为发生在1999年1月1日之前,已依法办理确权登记的。
(3)建设占用行为发生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二调”成果统一时点为建设用地,农民无意见,权属无争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
地类追溯的方法
01农用地追溯
首先核实是否办理过“农用地转用”手续,有合法手续的应当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没有办理过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现状是耕地则按照耕地地类报批。现状是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的,如果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且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按照耕地地类报批,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也为非耕地或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但已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按照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报批。
02建设用地追溯
首先核实是否为已批准的建设用地,已批准的建设用地按照合法建设用地报批。没有报批手续的建设用地,按照无合法来源的建设用地处理,依次按照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三调”成果地类、2018年度变更调查地类、2009年国土调查成果地类的顺序进行追溯,直至追溯为非建设用地。若追溯后为耕地或可调整地类的则按照耕地报批,依法落实占补平衡;追溯后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按追溯后的地类报批;追溯至2009年国土调查成果地类仍为建设用地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
03未利用地追溯
核实是否为已批准的建设用地,“是”则按照合法建设用地报批,“否”则按照未利用地报批。
地类追溯流程图
以上信息参考网络资源《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追溯问题探讨》
结合江苏省土地报批工作,利用python结合ArcGIS提供arcpy站点包开发一个工具批量完成地类追溯工作(退地类)。
1、地类追溯流程(以江苏省某区县为例)
2、前期数据准备
工具使用需要标准数据准备,基础数据库、表格模板。
3、工具运行
选择相应的数据图层、输出选择文件数据库。
4、 数据成果展示
5、部分代码演示
(1)地类追溯
(2)退地类成果表
6、数据存储路径尽量使用英文或拼音(python2.7针对中文编码属实恶心,问题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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