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对记者采访说“无可奉告”

  据新京报 9 21 报道,北京市近日出台规定,今后,只要涉及依法行政工作,市各级政府机关都不对能新闻记者说无可奉告,而是要积极配合采访。

  新闻工作者开展合法的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是其职责所在,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尊重、支持和保护。但是近年来,也发生了新闻工作者在采访中被殴打、被砸抢摄影摄像设备、被恐吓威胁,甚至被非法拘禁等事件。 2004年9月21日晚上10时 许,广州地区各媒体在接到相关“报料”赶到白云区嘉禾街鹤边村采访时,某报记者竟被不明身份人员打伤,随身摄影器材也被砸坏。 2004年10月4日上午 ,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刚刚结束“全省质量月”启动仪式1小时后,成都某报记者谢辉在采访一起手机质量投诉过程中,遭到经销商工作人员暴力攻击,造成脑震荡,伤势严重。昨晚10时许,接诊的成都市二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书。

  有一些私营企业、个体矿主、不法商贩殴打、拘禁记者,也有一些司法机关和省政府机关不愿意接受采访。比如,马加爵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前,全国各地的记者陆续赶到昆明市,希望采访这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4月21日下午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宣布了庭审采访的“三不准”规定:不准记录,不准摄影摄像,不准采访法官、公诉人、律师及被告人、受害人的家属。并称“法庭座位有限,只有部分媒体才可进入旁听”。还有,青海省政府在一次整治食盐市场的会议上规定,今后政府各部门和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接受采访,如接受采访,必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批准。

  北京市政府则不同,,他们要欢迎记者采访,配合记者采访。通过记者采访,可以发现工作中的缺点,可以暴露存在的问题。他们不怕暴露工作中的问题,不怕暴露自己的缺点,暴露出来,有利于大家发现,有利于大家改正,比捂着盖着好。阴暗的东西,总是怕见阳光,就像厌氧菌一样,暴露在阳光下,伤疤反而好得快。新闻采访,有利于政府公开行政信息,有利于工作透明度,有利于科学行政,依法行政。

  新闻的作用还在于监督,新闻监督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怕上告,就怕见报”,主要是针对这些人说的。一些人之所以回避采访,是因为害怕自己经手的一些阴暗东西被媒体曝光,怕人说司法不公正,怕人说出政府的短处,影响不好;而“上告”就不同了,虽说上级领导也监督他,但小范围内的事好抹,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光如此,有些政府干部明明没问题也回避记者采访,因为他不知道领导的意思,怕说错了话影响自己的前程。

  北京市的规定,为新闻采访,为舆论监督,扫清了障碍。去掉了大家对记者采访的担心,可以实事求是,不必揣摩领导的意图,不怕说错了影响自己的前程。记者也不会吃闭门羹,更不必担心被殴打、被恐吓、被拘禁了。  (作者:王立雪 山东省枣庄日报社 电话 0632-3372205 277102

文章来源:作者:王立雪   (我写传媒网 2005-3-3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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