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况
两个业务 : 资产托管业务 和 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具备资格的金融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对受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目的:安全、有效增值或实现特定目的。
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 委托人 :资产所有者,具有实际控制权利的当事人,承当投资风险和享受投资收益
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 管理人 :开展投资管理活动的金融机构,称资产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
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 代理关系: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的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 信托关系: 建立信托关系上,该财产要与委托人的财产保持独立,也要与受托人的财产保持独立,在司法强制执行上也有利于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委托人的多少、募集方式(公募、私募)、
单一委托模式划分/集合委托模式划分/投资管理人性质划分
资产托管业务: 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对投资者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的财产进行保管并监督投资管理人运作,防范委托资产风险并根据资产运作的特点提供相应的投资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信息报告等金融服务的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 投资者
资产托管业务- 托管人
资产托管业务- 管理人
银行一般代理业务 与 资产托管业务 都是 中间业务
形式: 资金或客服指定金融工具 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为主
参与: 委托方和银行两方当事人 多方参与人
合同: 解除比较容易 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解除托管关系
保密: 未公开信息无保密要求 未公开信息保密,操作、流程 透明
资产: 没资产严格分离要求 与托管方资产和托管方托管的其他资产分离
托管人的职责:
1. 安全保障托管的全部资产 -- 专户
2. 负责投资资金的清算 -- 指令的执行、清算(资金往来、资产交易的结算与交割)
3. 负责审核委托资产账务和资产估值 -- 核算 、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