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 EricHill(CSDN社区)
一个叫彭宇的年轻人下公交车的时候,扶了一位摔倒的徐老太,徐老太指认是他撞到的。三次庭审,彭宇败诉,判决赔偿4w多。
这件事首先真相是无从判断的,但舆论的倾向性十分明显,一件事如果和道德号召挂上了勾,就会集体失去判断理智。
我下面说的话仅是在说规律,任何要讨论道德的人请另辟战场。
每个人看完新闻可能都会想:“如果有老太在我面前摔倒了,我该怎么办?”去旁边公用电话厅打120或者110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老太得到了救助,我也不会有被诬陷的风险以致对世风失去信心。一个新的多人利益均衡点正在形成,我们姑且可以称它为 “老太摔倒均衡点”。
非合作多人博弈的例子:A B C3个肥皂厂,A厂肥皂零售价90元,B厂零售价70元,C厂零售价50元。在假设质量品牌效应相等的情况下,市场规律使A、B两厂会降价以求销量,然后导致降价大战,售价越低,销量越高。但所有肥皂的价格并不会因此跌倒0元,在排除垄断的情况下,价格会停留在A/B/C三方的成本、利润、销量都平衡,都可以被接受的一个均衡点上。
没有直奔公用电话亭而扶起了老太的彭宇同学成了一个偏离均衡点的人,而破坏规律的行为都会受到惩罚,因为你在中国这个范围内,犹如肥皂厂要接受市场规律的约束。
如果有完善的社会保险、养老福利、医疗福利,如果生一场病不用生得倾家荡产,徐老太是否会耍无赖咬住好心人不放。老而不死谓之贼。我们假设徐是老太而不是老贼。那个时候摔倒的老太们不会随便诬赖好人,好人们也可做得,大家敢于掏出自己手机报警,或者身体接触扶起老太。
社会体制和环境压力影响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权衡,左右个人行为的选择。单方面谴责老太或者大鸣不平是无意义的。对世风人心失去信念也是无意义的。这个世道,道德已经不能形成足够的环境压力。
在德国,如果有个老太糊里糊涂在不该过马路的时候横穿马路,大家都会彬彬有礼停下来等老太通过。但如果德国也像北京一样堵车堵得要吐血,拼死拼活买不起只梁片瓦,戾气遍地,估计他们也狂按喇叭滴的比谁都响。
如同改变肥皂售价均衡点的只能是产业生产力的发展、根本上改变老太摔倒均衡点只能是社会机制的完善。
个人行为会否对均衡点的改变起多大影响。破坏好均衡点和坏均衡点的结果与意义是一样的么?
好和坏不是均衡点的属性,好和坏是道德评价标准。在排除垄断的状况下(朝鲜那样有对创造出来的游戏规则有强硬的执行力)均衡点的形成是客观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它总是以必然性起着作用。
一个正在形成的均衡点和一个已经形成的均衡点有区别么?
可能有人会彭宇事件的舆论大炒是在提醒大家人人自保,是在促使这个均衡点的形成。但无论是这两个当事人的行为结果还是舆论的兴奋点形成,也都已是在这个规律的影响内形成的结果。如同假设,当A/B/C三厂的价格均衡点是60元,并不是A厂卖90、C厂卖70时,60这个均衡点就不存在。60这个均衡点的形成在无论三厂卖多少钱时就已被当时的产业生产力决定好了。A/B/C的调节行为、到达均衡点的所需时间,甚至哪怕三厂最终都没有选择60这个零售价,而是有的宁愿亏本,有的就死不降价,这个均衡点的结论也仍然是不会被改变的。
撇开道德不谈,一个在街上摔倒一次就会面临巨大费用支出恐惧的老太,做出她的这种行为是合理的。而一个在十余年的思想品德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善良青年,做出他的这种行为,是不理智的。
当我们长久坚持的人格信念放在现实规律中,已经相悖得令人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