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之家获悉,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将于7月份开始实施,与第七批的“一供一备制”不同的是,第八批国采对部分产品采取“一供二备制”。自天津、山东、海南确定第八批国采第二备供企业之后,近日,安徽省、内蒙古以及四川省也发布了国采第二备供企业名单。
安徽省:
内蒙古:
四川省:
“一供二备制”指在同一个省份内,氨甲环酸注射剂型、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等5个品种只有一家中选企业提供供应,但同时还有两家备选企业进行替补供应。倘若一个品种的中选企业数≥3家,各省医保部门会在中选企业主供地区和备供地区进行确认,然后再从同品种中选企业中选择一家第二备供企业,这家企业必须不同于本省的中选企业和备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