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向对象的指针
2.指向对象成员的指针
3.this指针
1.指针可以指向一般的变量,也可以指向对象
1.指向对象的指针
定义:在建立对象时,编译系统会为每一个对象分配一定的存储空间,以存放其成员。对象空间的起始地址就是对象的指针。
注:指针是个地址
形式:类名 * 对象指针名
例如:Time * pt;
通过对象指针访问对象和对象成员:
数据成员:(*pt).hour;
或者p->hour;
成员函数:(*pt).gettime();
或者p->gettime();
2.指向成员对象的指针
定义:存放对象成员的地址就是指向对象成员的地址
1.指向数据成员的指针
形式:数据类型 * 指针变量名
例如:int * pt;
2.指向成员函数的指针
形式:数据类型名 (类名 ::*指针变量名)(参数列表);
例如:void (Time :: *pt)();
3.this指针
定义:指向本类对象的指针,它的值是当前被调用的成员函数所在的对象的起始地址
系统编译时自动实现,不必人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