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定义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子类对象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作用
通过继承可以快速创建新的类,实现代码的重用,提高程序的可维护性,节省大量创建新类的时间,提高开发效率和开发质量。
class 父类{
成员变量
成员方法}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类体
}
优点
继承的方法可以直接使用
子类可以声明与父类同名的方法,隐藏父类的方法
在子类可以声明一个父类没有的方法
在子类中可以编写与父类具有相同名的实例方法,称为方法重写
在子类可以编写一个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子类构造方法
注
如果要初始化父类中的字段,可以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通过关键字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对父类的构造放的调用必须放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如果父类构造器没有参数,则在子类的构造器中不需要使用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器,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
如果父类的构造器带有参数,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式地通过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并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
子类是不继承父类的构造器(构造方法或者构造函数)的,它只是调用(隐式或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