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迎接年终决算的到来(2009.12.28)
据会计年度核算的要求,每年12月31日为年终决算日。今年12月31日是互助社软件系统首个年终决算日,为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决算日不出差错,软件系统于12月28日进行年终试算,利润的产生与各项计提按章程第六章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
附:互助社章程第六章
第六章 业务、财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本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符合审慎要求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第三十九条 本社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发放合作社社员贷款,满足社员贷款需求后确有富余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
第四十条 本社办理社员结算业务,并按有关规定开办各类代理业务。
第四十一条 本社不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以本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十二条 本社按存款和股金总额的5%以内留存库存现金。
第四十三条 本社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严格进行风险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二)对单一社员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
(三)对单一社员及其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社员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20%;
(四)对前十大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五)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六)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要求。
第四十四条 本社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的财务制度与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和法定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 本社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并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社,供社员查阅。
第四十六条 本社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进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七条 本社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本社以前年度社员积累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
(三)按年末风险资产余额1%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
(四)按存、贷款交易量提取可分配额的50%,存款交易量与贷款交易量返还的比例为7:3;
(五)向社员分配红利不超过可分配额的50%,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超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部分转入社员积累,按照股份额量化至每个社员;
(六)向社员分配社员积累;
第四十八条 本社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转增股金时,以转增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四十九条 当年如有未分配利润(亏损)全额计入社员积累,按照股金份额量化至每个社员,并设立专户管理。
第五十条 本社除法定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五十一条 本社按照规定向社员披露社员股金和社员积累情况、财务会计报告、贷款发放及其风险情况、投融资情况、盈利及其分配情况、案件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十二条 本社按照规定向属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报表、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对所报报表、报告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